第三百二十六章 冤家聚首
不到半个时辰。
长安城里,有头有脸的权贵差不多就都到了。
一时间,曲江池贵气逼人。
此时此刻,昔日的破煤窑,高朋满座,不是当朝国公,就是大唐猛将。
不是当朝宰相,就是当世名儒。
可以当得起一句星光灿烂。
要是谁敢在这里扔一枚炸弹,罗云生敢保准,明天大唐帝国就得瘫痪。
大唐帝国可以没有李世民,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眼前这帮人。
当然,大家都来此地,并不是罗云生面子大。
而是芙蓉园风景如画,不论是哪个冤大头花了钱,大家都肯来。
而且中秋佳节,这些老兄弟,老袍泽,老同僚本身就有意思聚一聚,喝点小酒,在外面干点浪荡事,总比在家里胡作非为要强。
恰好罗云生请客,这小子在勋贵圈里又名声不错,大家便一起给了这个面子,借机聚在了一起。
搁在平时,可不敢这么玩。
李世民虽然开明,但是那么多功臣名将聚集在一起,他保不齐还以为大家要造反,派羽林卫来驱逐呢。
人员齐聚,都是相熟的人物,一时间芙蓉园里处处欢声笑语,莺歌漫舞。
园子处处秋色,罗家在园子各处搭了高台,请来的杂耍戏班和歌舞伎在台上卖力地唱作。
台下或多或少聚集了一些权贵家眷,下人们端着美酒瓜果点心如穿花蜜蜂一般,在权贵家眷人群里穿梭不息。
当然,权贵也是分不同的小圈子的。
比如老阴间人长孙无忌,老书呆子孔颖达,长安第一硬汉魏征,这些人就聚在一堆,喝着葡萄酿,看着舞蹈,商讨着国事,偶尔插播一点风月之事,聊的不亦乐乎。
大家伙平日里在朝堂里,你骂我,我骂你,那是工作。
就跟大公司的钉钉群里,整天撕逼,是一个兴致。
真的搁平常,也没啥深仇大恨,毕竟是他们大多数也是跟着李世民发家的新兴权贵,典型的利益共同体,在老贵族倒下之前,他们永远是盟友。
而且,李氏一朝,有着共深层次的战略目标。
那就是建设伟大的天朝上国,四方臣服,大家还是信得,愿意追随的。
大家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关系自然融洽一些。
武将们则完全不一样,少年郎们已经开始撂场子摔跤了,老将们也开始嚣张咆哮。
尤其是程咬金这厮。
一把年纪了,嗓门还特别大,罗云生离着老远,都能听见他粗鄙的骂娘的声音。
如此文雅的环境之中,有他们的存在,确实大煞风景。
让罗云生以为自己穿越错了时空,一不小心来到了瓦岗寨,遇到了昔日的混世魔王。
玉儿摇曳着小身子板,与各家贵妇们凑在一堆聊天。
罗云生站在人群之中犹豫了半天,忽视了魏征的招手,最终决定走进武将的圈子。
那帮文人太过于雅了。
甚至于让罗云生觉得他们患了雅病。
刚才他都听见魏征喝了点小酒,开始作诗了。
说实话,他的谏太宗十思疏写的确实不错,但是这种即兴之作,确实一般。
而且,自古文人相轻,他的诗作得差劲会被人笑,作得好,又会被人记恨,想来想去,还是不跟他们凑一起了。
相比之下,混武将堆里便舒坦多了,不需要作诗,也不需要讲究太多的礼仪。
听老将们吹牛皮说说当年沙场以一敌十敌百的,不管是真是假,听起来也能让自己热血沸腾一下。
于是罗云生脚步一抬,果断朝武将堆里走去。
诚实的说,罗云生觉得自己比较喜欢跟老将们打交道。
虽然老将们比较粗俗,而且脾气都不算太好,不管高兴还是生气,动辄非打即骂,不过罗云生还是喜欢凑在老将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