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做大佬[穿书] 第134节
下了决定,周双莺便开始动作。
她用的是老办法,举报信。
现在梁建平还没有来阳山县,那么举报信自然不可能是写给阳山县这边领导的。并且以梁家如今的地位,莫说阳山县,便是省城,也未必能靠一封举报信扳倒。
但周双莺知道梁家有哪些政敌。她清楚什么人比她更想弄垮梁家。
这封写满梁家罪证的举报信落在别人手里,或许梁家还能逃过一劫,但落在梁家的死敌手里,梁家只会万劫不复。
次日,周双莺将信寄了出去。
半个月后,梁家走私的事情被翻了出来,走私的东西品种多样,其中还有一件是国宝。而为他们牵线搭桥,在明面上给他们服务的人,就是沈向安。
证据确凿之下,梁家所有在其中插了一手的人与沈向安一同被抓。在严打时期,这种牵连上国宝的案件,引来全国关注。判决不用问,全部死刑。
唯有周爱军例外。他被沈向安收拢,为其做事。但因为沈向安并不完全信任他,没让他知道太多。他只能做一些杂事琐事,对梁家和沈向安的生意并不知情。
因为这点,他完美的躲过了死刑,判处了十年有期徒刑。
十年啊!十年后,周爱军青春不再,案底在身,与社会脱节,就算出来了,能干什么?
周双莺欣慰地放下报纸。
两桩复仇都顺风顺水,这让她很高兴。
接下来,便是离开阳山县了。
是的,离开这里。
阳山县的教学质量跟不上,即便周双莺已经决定利用下下届的高考一飞冲天,但为了不太惹人怀疑,书还是要读的。可她不打算再在阳山县读。她想去省城。这年头还不讲究按房产户籍分配学位。只要交一笔借读费,她是可以进省城学校的。
并且省城的环境更好,经济更发达,更方便她利用课余时间发展事业,努力赚钱。
可她没想到,她爸周爱国居然不同意,说她一个女孩子,不用读这么多书,去省城学校太花钱。
周双莺深吸了一口气。这几年,要不是她出主意,家里条件能这么好?周爱国能在县城开店,生意红红火火?做小吃的主意是谁出的?凉面凉皮快餐的经营模式是谁主张的?
是谁提议在车站这些人流量广的地方售卖一荤两素的快餐盒饭?是谁在学校打广告,召集不喜欢吃学校食堂的同学在自家定盒饭?
如果不是她,周爱国能有今天的好日子?
她给家里带来这么多的利益,周爱国却觉得这些钱都应该是她弟弟的。
周双莺再一次觉得,当初让她妈生下弟弟就是个错误。
不过还好,她脑子里还有很多能赚钱的东西。这些年,因为弟弟的关系,她也没有完全信任父母。她趁着给家里卖东西的便利,私吞了不少钱。每天抽那么几张,几年下来,存款也很可观了。
八十年代中期,正是倒爷盛行的时候。那才是赚钱最快的。
以前她是年纪小,只能依靠父母。就算她有心想做点什么,别人也不会相信。现在她有十六了,许多农村十六岁的孩子已经出门打工了。鹏城那边,十六七岁的工人不少。
周双莺透过窗户望向父母的屋子。
哼!周爱国不许,她就靠自己!
她有本金,有双手,有头脑,还怕赚不了钱,去不了省城?
她原来想着,等她出息了,让全家过上富贵日子。现在,她不这么想了。
她自己过得好就行,管她爸爸弟弟。
他们拿阳山县这家小快餐店当宝,她还不放在眼里呢!
倒是她妈对她还算尽心。等她事业有成后,再回来接她就是。至于她爸爸和弟弟?她是不认的。想让她当扶弟魔,让她弟弟靠在她身上吸血,门都没有!
第126章 番外二
京城。
沈煦有个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