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做大佬[穿书] 第5节
掉是运气,跑不掉只能自认倒霉。
原身来过两次,因此沈煦也算熟门熟路。巷子很长,从头到尾都摆着地摊子。吃的用的穿的,样样都有,堪比百货市场,很是热闹。
沈煦转了一圈,东看看,西瞧瞧,最终什么也没买,空着手出来。他的目的本就不是买东西,而是了解黑市的行情。如今目的达到,自然不必多留。
离开黑市,沈煦绕了两条街,寻了个偏僻的角落,确定周围没人,手腕一翻,掌心多了块两斤重的猪肉。变戏法一样,若让人见了,怕是以为他会什么仙术,只有沈煦自己知道,这是他的金手指——空间。
这空间不是穿越后得来的,上辈子就有。十八岁那年,他考上重点大学,为了庆祝,父母决定一家三口游轮旅行。不幸的是,出发当天遭遇车祸。父母身亡,唯有他活了下来。
办完父母的丧事,从悲痛中缓过来,他便发现,自己有了这个空间。不靠玉佩或是胎记等载体,纯粹和他的意识绑定,十分神奇。
沈煦慌乱过后,不免想得有些多。按照一般小说的套路,这种东西的出现,大多伴随着劫难。沈煦第一想到的就是末世,这念头在脑海里划过,越想越觉得可能。
自那以后,他便开始准备。由于家境优渥,又没有极品亲戚霸占财产,父母去后,沈煦继承了大笔遗产,多到他可以一辈子不愁吃喝。于是,毕业后他没有找工作。一边慢慢囤积物资,一边锻炼身体,甚至还学了跆拳道格斗术,参加了野外运动俱乐部。
有之有备无患。
他等啊等,等了几年,没等到末世来临,却再度遇上车祸,莫名其妙穿到了这里。
巧的是,这个世界还是他大批量看末世文,看疲软了的情况下,无意中点开的一本书。
沈煦:……
既来之,则安之吧!要不然,还能咋地?
掂了掂手里的猪肉,耸鼻子嗅了嗅,嗯,没异味,还算新鲜。这也是空间除储存外的另一个优点,保鲜。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什么样。
提着猪肉,沈煦继续向前走,来到一处院门。
开门的是个男人,五六十岁,已步入老年,头发白了大半,却并不见疲态,精神矍铄,双眼如电,只可惜走路一拐一拐,瘸了右脚。
“白叔!”
此人名唤白崇,是个军人,跟过将军打过仗,后来伤了腿,自己申请退伍回了乡。这位也是上水村村民口中原身救了的那个老红军。
但其实事情并非如此。
面对向桂莲的偏心,原身也并非从来没有过怨言。他有过,尤其是在读书最后一年,明明自己成绩很好,向桂莲却坚决不肯让他读的时候。
他读书晚,当时已经十五岁了。为这事,心里难受得厉害,甚至开始自暴自弃,反正往后也读不了了。那还读什么?干脆和两个关系不错的哥们开始旷课,此处溜达,成了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偷鸡摸狗,不干好事。
但也正是因此,隔三差五,能偷偷拿点东西回来。向桂莲才不管他是不是去了学校,东西怎么得来的,有好处哪会不要?拿得次数多了,偶尔也会给原身一点笑脸。原身惊喜万分,更加沉迷其中。
后来,他们偷到了白崇家,以军人的敏锐,他们被发现了。白崇身手好,奈何腿脚不便利。几个人痴缠了一阵,慌乱中不知道是谁推了白崇一把,白崇撞在桌子上,犯了心脏病。
三人趁机逃跑,跑出一里地后,原身回想起临走前白崇捂着心口,喘不上气的痛苦模样,很是担心。他们偷东西,从没想过闹出人命。可要说回去,万一再被抓怎么办?大家都很害怕。最后,原身一咬牙说,不用三个人都去,一个人就行。于是他回头了。
白崇已经昏倒在地上。原身想偷偷把他送去医院就走,哪知刚碰到白崇,就被握紧了手腕,挣脱不得。
白崇是故意的。他压根没心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