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录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类型 >七零之发家致富养崽崽 > 七零之发家致富养崽崽 第1节

七零之发家致富养崽崽 第1节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只有几根木凳,身旁还躺着两个睡得正香的小娃娃,顿时只感觉人生一片灰暗,简直就是生无可恋了。

是的,她穿越了,从先进便捷的20xx年回到了落后艰难的1976年,而且更为准确的说,她穿到的是昨晚自己才刚刚看完的一本年代爽文中,成了文中心狠手辣大反派、作天作地绿茶女配、身残志坚深情男配的早亡炮灰亲妈。

仔细从脑海中回忆起书中对她仅有的寥寥几句描述,以及多出来的属于原身的大量记忆,周锦锦东拼西凑出原主和她三个子女的大致命运:

原主20岁时通过媒人介绍嫁给了十堰村林家二儿子林鸿慕,林鸿慕大她2岁,还是现役军人,两人摆酒结婚三天后没到林鸿慕就继续赶赴部队。

直到儿子都半岁了,林鸿慕才再次回家,待的时间也也只有仅仅一个月。不过因为原主生完孩子没有出奶,儿子都是喝得邻居家婶子的,两人又都是年轻气盛、精力旺盛,也没有避孕的念头。于是10个月后第二个孩子呱呱坠地,是个漂亮的女孩。而随着林鸿慕寄回来的工资和物品逐渐上涨,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长,在家待的日子也越来越短,林父林母也不同意原主随军,所以只能原主每年去探望他两三次。老三是前年年尾怀上的,原主生产的时候正好部队上通知林家人,林鸿慕已经牺牲成为了烈士,县上的领导送来了烈士证和抚恤金。

自从丈夫死后,原主一蹶不振了,生活水平直线下降。婆婆李春华又是个刻薄封建爱搬弄是非的,认为是原主小儿子的出生才导致自己儿子的死亡,想把小儿子送人被原主极力阻止后连带着对原主也厌恶起来。原主不仅仅要每天上工挣工分,还要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喂家畜、煮早饭、洗衣服,晚上还要干家里的各种杂活,她一定是全家最后一个入睡的。

原主被整日的辛苦劳累逼得几乎是生不如死,在周锦锦穿来之前因为过于劳累干农活的时候晕倒,被好心的知青送到了卫生所。背着她去卫生所的知青是个男的,去了卫生所看病肯定是要收钱的,这下可捅了李春华的心窝子了,破口大骂原主不检点让个男人背她,没病装病乱花自己儿子的抚恤金。

李春华不仅仅在家里肆意辱骂原主,还到处传原主的闲话,说她不守妇道,天天跟那些知青眉来眼去,说不定这三个孩子没一个姓林的。原主整日被流言蜚语和繁重的家务劳动包围,没多久小儿子生病发烧,她苦苦哀求婆婆给钱看病,婆婆不置可否,小儿子高烧一天一夜才被送进医院,命是保住了但双腿留下了终身残疾,本来就生性软弱的原主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终于受不了喝了农药自杀了。

而原主死后三个孩子也命运多舛,作为奶奶的林春华罔顾亲情,执意认为原主的女儿是赔钱货、小儿子是丧门星,借着赶集的由头把他们卖给了人贩子,然后再谎称他们在集会上人太多走丢了。而这时候林鸿慕却回来了,原来当时他并没有死,而是被误以为身亡,而他为了继续执行任务不得已只能将错就错,在完成任务之后马不停蹄地赶回家。

退役后的林鸿慕散尽家财去寻找自己的两个失踪孩子,大儿子经历了母亲自杀、弟妹失踪之后性格大变,而林鸿慕这个不称职的父亲对大儿子的管教也是有心无力,在郁结攻心中活了几年就不慎落水身亡。

大儿子林泽轩离经叛道,脑子聪明却不用到正道,认钱不认人,做起了贩毒生意,成为国内最大毒枭,生意甚至到了欧美一代,最后结果被男主一枪毙命。

二女儿林曼娜被一家好心人收养,跟男主算是青梅竹马,深深迷恋男主,不惜一切代价破坏男女主的感情,最后被养父母厌弃,送回了林家,被李春华以高彩礼嫁给了一个有家暴倾向的老光棍,还没到四十就被折磨得尽显老态。

三儿子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和女主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一直暗恋她,但由于自己的腿部残疾只是默默关心她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