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乐队
遇到的第一人,就冲她那时候没有自己跑掉,秦旗对她就存有好感。
而且两人也是共患难,共枕眠,秦旗多少心有喜欢。
“我...”
安妮思索着秦旗的话语,一时有些犹豫。
她没想到秦旗竟然还有这种天赋。
相比之下,她就觉得有些自形惭秽。
这时,秦旗鼓舞着说道,“我们可以的,安妮,本来就一无所有,又何必害怕失败呢?”
安妮见此,终是点了点头。
秦旗安心了下来,他思索一番,就细细问道,“那么,你会架子鼓吗?”
安妮愣了愣,“会,但是我们没有架子鼓。”
一个流行乐队基础乐器配置是贝斯,吉他和鼓。
如果说吉他手是乐队最重要的乐手,那么鼓手则是演奏的基础。
鼓手奠定了演奏的主节奏,并且优秀鼓点能起到渲染节奏带动情绪的作用。
最重要一点在于,街头演唱如果有了鼓点节奏,那可是数倍吸睛。
秦旗看着安妮,很是认真地说道,“安妮,我们需要一个架子鼓。”
同是玩音乐的,安妮自然知道鼓的重要性。
但是她面露难色,捂着自己的裤兜艰难说道,“我知道,但是五鼓四镲的二手架子鼓至少要两百美刀,我们没有那么多钱...”
秦旗一愣,下意识看向安妮手捂着的地方。
他疑惑地问道,“你不是说,上午我们赚了两百美刀吗?”
安妮顿时慌了。
她无比紧张地说道,“见鬼,什么两百美刀,我已经没有剩下多少了!”
秦旗眨了眨眼,看着谈钱色变的安妮,突然感觉莫名可爱。
安妮:“上帝...不要盯着我看啊,我真的没有钱...”
安妮心跳砰砰地看着秦旗,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她顿时局促了起来。
“一定要买吗?”
“一定要买。”
“真的必须吗?”
“必须。”
“好吧,答应我,买最便宜的...”
“我答应你。”
两人解决了五美刀的午餐,就移步二手市场,花两百美刀买下了一个架子鼓。
架子鼓几分老旧,但是用起来没有太多问题。
下午时分,她们就来到了休市商业广场。
广场里人来人去,一侧是装修精致的苹果专卖,另一侧是露天的餐馆。
多种族的国度,广场上行人肤色各异。
这时,安妮与秦旗已经搭建好电子设备。
“准备好了?”
抱着吉他的秦旗转头看向安妮。
安妮坐在一侧,她双手拿着鼓槌,朝着秦旗点了点头。
秦旗见此,就拨动琴弦,对着安妮合奏了一番鼓点节奏。
安妮听着秦旗的吉他,点着头找着鼓点。
“咚咚咚。”
“咚咚咚。”
鼓点节奏轻轻打响,安妮与秦旗眼神交融,很快就将节拍对上。
“秦,等一等,我们乐队叫什么名字?”
“名字?”
“对啊,乐队需要一个好名字。”
“就叫安妮乐队好了。”
“天啊,这么土的名字,上帝不会原谅我们的。”
“那你说叫什么?”
“让我想想,就叫伟大浴火红凤凰乐队吧?”
“...”
“哪里有问题?是这个名字不好么?”
商业广场行人匆促,不远处的露天餐馆客人欢闹。
在这异国他乡的街头,两人合计好节拍,这时,秦旗就开启了麦克风。
他看向几分稀疏的行人,开启了自己正式的流浪歌手之旅。
既然游戏开场,那自然必须高调!
正好,酷玩乐队有一首歌也十分适合此时。
秦旗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