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黑鸟盗宝团!
下午三点。
果酒湖湖边。
胡不归专注的拿着鱼竿正在钓鱼。
这里离清泉镇约有几十公里。
多亏了胡不归、安柏二人都是体力超凡的人。
要不然一般商会的保镖也就走一半。
这不眼看下午了,艾维斯就在脑海中嚷嚷着要出肉。
也是巧了,他们走到了湖边。
胡不归眼珠一转,就提议吃烤鱼。
安柏也是想尝尝胡不归的手艺,也没有拒绝。
胡不归不顾艾维斯的意见,从背包里取出鱼竿就开始钓鱼。
这个时候正是吃鱼的好时候。
尤其是果酒湖的鲢鱼,在搭配调制好的调料,让人口水直流。
“无毛怪!我不喜欢吃鱼!那是鹤、海鸥才喜欢吃鱼。人家可是雄鹰!”
艾维斯还在边上唠叨,还不老实的扇扇翅膀,仿佛这样可以把鱼吓跑!
“嘻嘻~看看这是什么?我在森林里面打到了一只野鸡…”
安柏笑嘻嘻的从林子里面跑出来,晃了晃手里的猎物。
“无毛怪,要不你还是做甜甜花酿**!”
艾维斯眼睛瞪着野鸡,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嘿嘿,不如都做了吧!我可是有个大胃口的…”
“每次和优菈去猎鹿人餐馆吃饭,我都觉得吃不饱…”
“优菈还让我少吃点!她说要是我太胖了就嫁不出去了…”
“我娶…”
“你去哪里?”
胡不归赶忙说“等会去湖里给艾维斯梳洗一下羽毛…”
好险!
差点说漏嘴!
这要是说出去会不会被暴打一顿?
总不能安柏直接答应他吧?
“嘎嘎!给谁洗澡?无毛怪你是不是傻了?哪有给鹰隼洗澡的?”
它可是高傲的雄鹰!
他的祖先可曾经跟随过【狮牙骑士温妮莎】。
她可是【南风骑士】,同时也兼任【西风骑士】。
要知道东风守护是特瓦林,北方守护是安德留斯。
这二者不是魔神,就是神明的眷属!
温妮莎能居中调节,可见其实力惊人!
蒙德传闻温妮莎后来者风起地的七天神像处,登临了天空岛!
天空岛可是神明聚集的地方,也可说温妮莎的实力起码达到了神明等阶。
从他们遗留下来的武器“风鹰剑”就能看出,猎鹰的地位也是不低的。
“啧啧啧!你看看你那华美威风的羽毛,都沾染了污秽...”
胡不归眼睛一转,计上心来。
“真的吗?在哪里?人家一直都有打理的啊!”
艾维斯急忙扭头查看。
胡不归抓住机会,一个箭步冲上去,拉着它的翅膀就向湖边走去。
“不!哪里不可以!嘎嘎...”
“你就从了我吧!哈哈哈哈....”
安柏看着一人一鹰在那里搞怪,也是差点笑出声来。
正准备上前阻拦的时候,她突然感应到有人在窥视他们。
“小心点,森林里面有人在窥视我们!”
安柏警惕的提醒胡不归,随后进入了战斗模式。
胡不归闻言赶紧放下艾维斯,取出武器戒备。
约莫十分钟后。
数十名身穿枫丹衣服的商团走了过来。
为首的是一名带着眼睛的斯文学者。
他缓缓的走进,停在了十几步的地方,带有歉意的说道:
“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是从枫丹来的行商,我们还以为碰到了盗贼呢!因此躲藏在森林里面...”
“这一路上的魔物、盗贼、强盗可真不少,我们原本可有五十人呢!”
“对了,你们要去哪里?要不要一起同行?”
他一边说,一边示意手下上前去搬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