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皇宫马场,绣龙爪祥云的旌旗,猎猎作响。
马场四周是数十年树龄的桦木,林中急风一阵接着一阵。
本朝是马背上打下来的江山,靖帝没有造反问鼎之前也曾是武将,他今日换上了劲装,亲自绕着马场骑了一圈。
众人自是一番吹捧,言,帝王之骑术,真乃神矣。
陆家几人站在马场一旁,除却陆渊能说几句吹捧话之外,三郎、四郎、五郎,几乎是木头疙瘩,只干站在那里。
陆清心里嘀咕:要论起骑术,谁又能及陆家人?
陆瑾之此刻眉心紧拧,外表看上去肃重严谨。
一旁坐在轮椅上的陆渊提醒了一句,道:“四弟,你气息又不稳了。”
陆瑾之负手而立,广袖下的大掌紧握,已在尽可能撇散脑中杂念。
桦林里的风迎面吹来,他却丝毫不觉得凉爽,反而是热意一阵高过一阵。
陆瑾之的唇抿成一条线,不发一言。
这时,大皇子楚砚一路款步而来,他目标明确,直奔陆瑾之的方向,脸上神色十分出彩。
楚砚二十有五,与陆瑾之同龄,但早已妻妾成群,他生得俊朗,身段高大,为人爽朗,其生母身份低微,他身为庶长子,远不及太子以及其他皇子受器重。
楚砚弱冠之年被册封为英王,但一直没有封地。
外人皆以为,楚砚没甚野心,只会走马观鹰,贪图美/色。
然而,陆家的探子却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恐怕这位大大咧咧的皇长子,并非是什么简单人物。
陆瑾之正留心,楚砚已走近,笑问道:“定远侯,你平日里都吃哪些膳食滋补?”
陆瑾之一愣,眉心更蹙。
楚砚上下打量着陆瑾之,尤其是在他腰封下面的地方多看了几眼。
饶是陆瑾之一惯清风朗月,持重严肃,也略有不适,“英王殿下这是何意?”
楚砚贼兮兮的笑了笑,四周没有女子,他更是肆意,指向陆瑾之,“定远侯,有好东西也要拿出来与人分享,你这般小气吝啬,是怕全天下的男子都像你一样么?”
陆瑾之眸光幽幽,神色愈发清冷,“……”到底是何意?他竟还是不懂。
陆家几人,“……”他们好像听懂了,但又不能直言。
靖帝生性多疑,无论是京城,亦或是皇宫,皆有他布下的探子。
他一下马,便有穿着太监服饰的侍从走上前,压低声音禀报了几句,又用手比划了一下。
闻言,靖帝先是一怔,凝视着陆瑾之几眼,这才朗声大笑,“好好好!陆爱卿不愧是朕之肱骨之臣呐,是男子楷模。”
讲道理,陆瑾之自诩不是一个蠢人,他能在十五岁就坐稳家主之位,谋略必然过人。
然而,他在这一刻竟迷惘了。
莫不是京城风气早已改变,是他刚刚回京不久,故此,没有适应?
靖帝如此称赞了,陆瑾之唯有抱拳谢恩,“多谢皇上褒赞,臣定当再接再厉。”
这下,靖帝与英王楚砚都愣了一下,脸色甚是僵凝。
定远侯,你已足够出类拔萃,敢问,你还想如何再接再厉?!
男子间的嫉妒事,就那么几样:
钱、权、美人……以及那一方面。
显然,陆瑾之的“高傲”,引来了不少嫉恨。
靖帝收敛神色,问道:“陆卿,上回你从宫里带回去的那匹烈驹,如今驯服的如何了?”
陆瑾之自创了一套训马术。
要知道,马匹在这个时代尤为金贵,谁掌控兵与马,谁就掌控天下。
漠北一直缺战马,但自从陆瑾之去了漠北,不出几年,本朝战马的骁勇名声已可让外邦闻风丧胆。
靖帝对他颇为忌惮,不是没有理由的。
陆瑾之如实答话,“回皇上,臣近日来一直在忙碌大婚之事,那匹烈马尚在驯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