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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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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年下了,宫里已经有了许多过年的氛围。朝歌很喜欢,她都冷清了二十多年了,突然这两年变得有人关心和疼爱,她怎能不欢喜?

不得不说,这古代的年味儿就是比现代强,不过要守的规矩也是真的多。

罢了罢了,总不能鱼和熊掌兼得吧?现代倒是没什么规矩,可这年味儿也彻底没了。

朝歌这几日正琢磨着炸鸡。她其实非常喜欢吃炸鸡,只是在现代每次吃完都要多运动消耗热量。纵使古代这饭再可口,也架不住朝歌对垃圾食品的想念。

“宛芹,咱们宫里还有生鸡肉吗?”

“有,和其他的东西放一起呢,都是御膳房刚送了来的,新鲜的很。”

“走,跟我研究点好吃的去。”朝歌咂咂嘴,欢快的从软榻上跳下来,拽着宛芹往厨房奔。

朝歌歪着头想了想,她也不知道该放些什么来腌这些鸡肉。她凭借着自己对炸鸡滋味残存的印象,放了胡椒粉、盐、白糖、花椒、生姜也就是了,又加了花雕酒去腥。

接着她用鸡蛋拌了面粉,让腌制好的鸡肉在里面滚了一圈,下了油锅,让它们自由自在的游会儿泳。

宛芹好奇的看着,不时打个下手。她知道自家主子又要做一些新鲜玩意儿来吃。只是看着朝歌生疏的样子,她真的会做?

炸鸡新鲜出炉了。

满院子都是香气扑鼻的炸鸡味儿,很多人都被吸引了过来。

朝歌抽抽鼻子,闻着味道感觉应该不会差,起码毒不死人。

她端着盘子,伸向众人:“那个......你们谁来试一下?”

众人都犹犹豫豫的不敢下手,还是双叶胆子大,伸手拿了一块放进嘴里。

“好吃!”

众人一哄而上,很快就将那盘子炸鸡抢光了。吃过的无一不赞叹,朝歌看着空了的盘子,目瞪口呆:她都还没吃呢。

还是宛芹给她抢了一块,她放进嘴里,虽然说比不上现代的炸鸡好吃,但她已经很满足了。

没办法,她只好又炸了一些。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炸出来果然好了很多。她特意嘱咐宛芹,装些给白锦森送去。

看着宛芹雀跃的样子,她忍不住笑起来。想想自己也是在十八岁的年纪,遇到了现代的他。

可能真的是她见过的世面太少了,才会如此轻易就被他蒙骗,以至于分分合合这么多次,只是因为自己舍不得他对自己的好。

她又想到了奕若,既然芸棋把奕若交给她,那她就一定要好好待她,不能让她走上自己的路,因为别人对自己的一点好,就感激涕零。

下午时,白锦森提着空的食盒来了。

不是一个,是好几个。

都是宛芹之前送出去的。

朝歌正在吃自己做的炸鸡,宫里的生鸡肉都快被吃完了。她看着白锦森:“呦,我以为您把我这里的食盒都拿去卖了呢,原来您知道还回来啊!”

白锦森让宛芹把食盒拿走,两人不小心碰到手,宛芹忙收回来,嘴角带笑眼中含情的跑走了。

“啧啧啧啧啧。”朝歌吃着炸鸡,毫无形象的咂嘴调戏白锦森,“有进展呀。”

“去你的。话说你这炸鸡真是有水平,嗯,在这里能吃上炸鸡,我也知足了。”

朝歌将盘子递给他:“怎么就知道吃。不是我说你啊阿森,这都快两年了,你跟我们宛芹怎么一点进展都没有?你到底喜不喜欢宛芹?”

白锦森低下头:“喜欢吧。”

“什么叫喜欢吧?你这么大人了,喜不喜欢不知道?让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俩有什么呢。”

“谁要跟你有什么?呸。”白锦森佯装唾弃,又道,“我也怕辜负她。”

朝歌默了,岔开了话题。她自己都已经这样了也就算了,难道还要拉白锦森和宛芹下水吗?

还是等哪天,白锦森真正没有顾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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