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忘忧
到达千泽城的时候,天终于放晴了。
两日后便是摘星大会,千泽城里汇聚了各方英雄,十分热闹。
马车一路走下来,终于在城东找到了一家还有空房的客栈。
客栈虽小,好在房间管够。
殷云生不用再睡柴房了,而孟清和,也终于能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
到了千泽城,余筱宛作为云山派一峰之主,这交际应酬之事,少不得要落在她身上。
这种事,总不好让叶季白出头。
叶季白此行并不打算张扬,到了这,孟清和才真正明白了叶季白没有留余筱宛在青庐城的目的。
这么好的门面,既然来都来了,那不得好好用一用。
余筱宛别的不说,单是往那一站,那气质,那相貌,立时便将云山派提升了一个档次。
该办正事的时候,余筱宛一点不含糊。
今天一早,余筱宛便带着殷云生去城主府拜访了,到现在还在外面忙活。
孟清和都有一整天没看见她了。
别说,还挺想她。
孟清和闲得无聊,快吃晚饭的时候,踱步去了叶季白的房间。
叶季白也闲得很,拿着一本破书在看。
孟清和邀他:“出去逛逛?”
叶季白扫了一眼孟清和的手臂,一路上有他精心照顾,又有云山派的秘药调理,孟清和手臂上的伤已经结痂了。
那么长一道血口子,眼见就快好了,孟清和都不知道是自己体质好,还是云山派的秘药疗效好。
不管怎样,总之摘星大会,她是躲不过去了。
孟清和虽日日与叶季白同吃同住,却还是拿不准他的心思。
你说他愿意放下心结接受孟清和吧,他却总冷着一张脸。
你说他不愿意吧,他又不时动手动脚,一点不拿孟清和当外人。
吊着孟清和这一颗心哪,那是十分焦躁。
焦躁之余,不如先把晚饭吃了吧。
千泽城的夜十分热闹,灯火明亮,游人如织。
孟清和拉着叶季白上了街。
要说这千泽城的小吃那是真的多,孟清和从街头吃到街尾,连吃了两条街,才摸着肚子打饱嗝,直呼过瘾。
这一年多待在云山派那个山旮旯里,真是憋死她了。
叶季白一路跟着付钱,眼见荷包越来越瘪,他踹了孟清和一脚:“还吃吗?”
“不吃了,买壶酒喝喝吧,喏,前面正好有家酒馆。”
叶季白不同意,“你伤还没好,不能饮酒。”
“我都忍了好几天没喝了。”孟清和摇着叶季白的胳膊撒娇,“叶师兄,给我买一壶酒嘛……”
到了千泽城,叶季白为了方便行事,自降身份,从师尊变成弟子。
殷云生无论如何也喊不出口,孟清和却是“师兄师兄”叫得开心。
孟清和脸皮越来越厚,当着大街上这么多人的面,就敢往叶季白身上蹭。
在旁人眼中,这俩无疑就是新婚小夫妻,正是腻歪的时候。
叶季白扶额,“只准喝一口。”
“没问题。”孟清和答应得十分爽快。
先买了再说。
仙客来酒馆里坐满了推杯换盏、高谈阔论之人,孟清和趴在柜台上,听店小二介绍店里的好酒。
“这位客官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咱啊,也不给您推那些小老百姓常喝的酒。”店小二直接忽略掉孟清和,与叶季白打招呼,“不知公子可喝过无忧酒?”
店小二上来就推无忧酒,孟清和多瞧了他两眼,合着这是要把叶季白当羊宰啊。
看来贺书凡的算盘真的打错了,无忧酒还是很畅销的啊。
叶季白冷淡道:“清河镇无忧酒家的无忧酒?”
店小二顿时两眼放光,对旁边吆喝上酒的客官置之不理,恭敬地奉承叶季白,“客官果然是懂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