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可太脏了!
一盘只剩浅黄色的渣,不知是什么,另一盘则是满满的六个,圆圆胖胖糯米团子一样的小点心,散发着清甜味道,哪怕不尝也能知道,一定又软又甜,黄氏不喜甜?
镜台上只放着一枚长簪,其它首饰都收在妆匣,朝慕云垫着素帕打开妆匣,东西并不多,大约本人没打算到寺庙太久,轻装简行,可尽管只这些,垫衬丝绸就褶皱多多,有刮擦抽丝,明显被拿出检查或擦拭多次,黄氏的强迫症可见一斑。
突然,朝慕云顿住,他发现了一个不寻常的小物件,与妆匣内饰物风格不同。
是一枚玉扣,青玉润泽,素雅端方,雕纹难掩朝气活泼,悬在女子腰间怎么都显大,该是男子适用之物,观其颜色质地,年纪大的人不合适,少年人,十三四岁会更适配。
对比死者年纪……黄氏有个儿子?
玉扣崭新,连挂着的红绳都是新编好的,颜色鲜亮,未有半点磨损。只打算出行一两天,就顺便给儿子买了东西,且放在自己的随身物品中,妥善保管,时时拿出来观看,想着儿子看到有多高兴……若是如此,她对这个儿子应该非常疼爱。
妆匣一侧,夹有几张银票,数量不多,大小额都有。
观死者衣服首饰,绝对不穷,但也不是个大手大脚花钱的人,就算给儿子带了东西,钱也足够,为什么要额外带金子?若随身携带,她会放在哪里呢?
“你可真大胆。”
身后突然出现声音,朝慕云并不惊讶,淡淡转头:“你来了。”
厚九泓应付完薛谈等人,发现病秧子不见,心道不好,悄悄溜过来,果然这病秧子胆子够大:“你竟然敢往这里——”
朝慕云:“嗯,出去就靠你了。”
厚九泓:……
一如既往碰瓷!病秧子的套路,他早该知道的!他就不该来!
但是案发现场……他的确有点好奇,病秧子能看出什么一二三来。
“你在找什么?”
“金子,”朝慕云凝眉,“本案中,死者来时携带有金,数量好似不小,她会放在哪里呢?”
厚九泓看了眼房间,指着左边床角处的柜子:“如果是我,我会选这里。”
朝慕云却摇了头:“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厚九泓觉得自己想的很对,“整个房间就这里还算不起眼,还方便拿!”
朝慕云视线环视房间:“茶水在右手方位,用完的点心碟在右手侧,被子叠好靠右,枕头也方便右手方便拿的位置——死者惯用右手。”
厚九泓:“惯用哪只手,也不妨碍藏东西啊,用时再拿就是了。”
朝慕云:“就是‘用时再拿’四个字,对死者来说,不太方便。”
死者有轻微强迫症,衣柜里的衣服,妆匣里的饰物,不管穿不穿用不用,一天都要拿出整理多次,何况金子这么重要的东西?
她一定控制不住时时检查,反复确认金子是否安全,放在厚九泓说的位置,有点太麻烦,不符合她的选择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