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 澳门的情况
萄牙人苦心经营了近百年的“天主圣名之城”。
目前,这座港口城市仅有不到两平方公里的面积,城墙内的常驻总人口大约有五到六万人,华人和西洋各国人比例大概是二比一,此外,城里还有少量阿拉伯人、黑人、日本人、南洋土著,甚至还有美洲的葡萄牙西班牙混血人。
所以,此时的澳门是这个时代名副其实的国际都市,流动人口很很多,根据文献记载,日常流动人口大约跟常驻人口数量一致,如果遇到集市和节日,附近的当地汉民也会来澳门赶集经商,在那些日子里,整个澳门地区的人口就会暴增到十几万人的规模。
为了防御海盗,这个城市除了西面的内港外,其余三面都用城墙围住了,并在一个高地上,那个叫东望洋山的地方上设立了数座炮台。
然而朱北国立刻强调说,这个时代的澳门,不是大伙通常想象的那样是一个独立的殖民地城市,非也!
澳门这个城市与葡萄牙人在全世界其他地方建立的殖民地完全不同。
首先,从法理上讲,澳门的葡萄牙总督对当地的华人没有管辖权----哪怕是住在澳门城里的华人。
各位不用惊讶,因为至少在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所谓的澳门总督,在大陆的官方眼里仅仅是一群“洋夷”的夷酋,是负责每年给辖地香山县令交地租的代表人。
至于对夷人们的管理,大明一直遵循“在华夏则华夏之,去华夏则蛮夷之”的理念,既然华夷风俗有异,又不肯与我华夏同俗,那么县尊大人就懒得费心去管,交由尔等蛮夷“自行约束”罢了。
换句话说,澳门在法理上,司法狱讼权是归大明或者大清香山县令的。
其二,这里的土地也不属于葡萄牙人,“洋夷”只是租住而已,每年要交租金五百余两白银。
另外,还要定期到前头军寨的“守澳官”处----多由香山县丞兼任,缴纳定额商税,如果跟大陆华人有大宗交易,还有另外的税额。
这是从大明朝起就传下来的规矩。
不过,眼下是大清的天下了,这些规矩有了些许变化。
首先是定额商税增加了不少,大清现在还有“残明余孽”,很需要银子,葡萄牙人当然是胳膊扭不过大腿,只好花钱买平安。
还好,这也造成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原来在海面上还有大明的水师在澳门港外稽查收税,而现在大清却没有了,这是因为葡萄牙人给的银子足够多,其次是大清的统治者们玩不来水师,朝廷不愿意大力建设水师这种既费钱还不好控制的兵种。
所以如今这西江和珠江口外的海面,居然成为葡萄牙人和西洋各国船长们的天下,对于澳门的葡萄牙人而言,这也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
不过,这种情况好像也没有持续多久,十几年后康熙灭了台湾郑氏重开海禁,大清的水上稽查船就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