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大伙又吵起来了
李俊明还没有回应,立刻就有几位发言说:
“《红楼公约》适用范围吗?感觉应当只适用于我们的内部……”
“嗯,至少应该是这样,但也可以适当延伸到我们的全权管理区域。”
有人补充了一句,不过此话却引发了更多的讨论:
“你是指我们掌控的人群和地区吗?”
“对呀,说穿了,就是我们自己的国家和这个国家里的国民呗!”
“要不然,咱们再延伸一下怎么样?只要接受我们的理念,我们的盟国也可以啊!”
“哎!我们没听懂你们几位大佬在说什么,能解释一下下吗?”
发现更多的人已经是听得一脸懵逼,于是李俊明赶紧解释说:
“其实,他们的意思是,假设他搞了一家公司,那么这家公司的所作所为要遵循《红楼公约》的精神,但是有个范围:只约束我们自己人。”
“那我假设一下,如果本董事长去大清做生意,就可以不受《红楼公约》限制了吗?毕竟那地方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你们这是在告诉我,在那些地方我完全可以胡作非为不受惩罚吗?”
显然说这话的那位立刻敏锐地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
“是的,前提是只要你足够硬,胡作非为别人也奈何不了你!”
“显然李大律师的意思就是这个!”
“靠!这是双重标准嘛!好像与公约的精神有冲突哎!”
“好像是的……”
“感觉这句话的背后好可怕……”
面对大伙的质疑,这时李俊明又解释说:
“其实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嘛,我们总是要面对现实的。一句话,本人认为,对待文明人就要用文明的方法,而对待流氓呢?就要用流氓的方法!
你可以说这是双重标准,但其实也不算双重标,因为当你面对流氓时,如果还是迂腐地用文明的方式去对待,你会被流氓充分利用,而且还会被嘲讽,更会让流氓找到攻击你的弱点。
因此,我们不能迂腐,一句话,不能当拯救毒蛇的农夫。”
李律师话音未落,立刻就有人轰然叫好:
“对对对!太对了!毒蛇就是毒蛇,它一定会咬你!这是有历史教训的,比如当年对纳粹德国的绥靖主义就是……”
“问题是你们区分文明与野蛮的标准是什么?这才是关键!不然的话,一切行为都将蜕变成你奴役别人的借口!”
这时人群里有人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
“本人的标准很简单,当然也很粗暴:接受我们的红楼公约理念就是文明,否则就是野蛮!”
朱北国突然来了兴致,也站出来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呃……朱哥,这个确实简单粗暴,不过你让十七世纪的人接受这些理念是很困难的,因此你会发现到处都是野蛮!”
此时老王在角落里幽幽地评论道。
“是啊,王老说的是,按照这个标准,我们是不是就没有朋友了,会陷入困难的境地吧?”
“喂,你说的是另外一回事……”
“其实呢,为什么要让十七世纪的人接受我们的公约理念呢?人家不接受的话,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损失吗?说老实话,我要是开个公司,真的不想受约束!”
“是的,资本是逐利的!”
“没错,当然底线还是有的,比如在自家国土上,当然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还要尊重人权,对员工该给的福利也必须给,该有的尊重也必须尊重,但是一旦出了国门,那咱们就可以肆无忌惮了……”
然而此话一出,又引来一阵鼓噪:
“话说的不要这么露骨嘛!话说得太露骨会腐蚀人心知道不?!”
“对对对!当然了,咱们别说得这么露骨,那就说得好听点,就叫‘与当地的民情国情相结合’好啦!各位觉得我说的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