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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人的大蜈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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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装作很用力,很难取的说:“不行,镯子太小了,取不下来……”

她又装作使劲取了几下,然后很为难的对林秀说:“秀儿,实在很难取下来,要不算了?”

“不行。”林秀说:“你当我瞎?那个镯子那么大,戴在你手上空荡荡的,你还取不下来?”

她就算生气,也是漂亮骄傲的:“爸,你取一下试试。”

“好,爸给你取……”

林海义瞬间动手,然后江学凤一直取不下来的镯子,一下子就取下来。

林海义怪罪的看了眼江学凤,他是就算年纪大了,也有种清癯的书卷气,原本就英俊的五官,随着时间的沉淀,显得更加迷人。

江学凤被他看的心虚,老脸都臊红了。

“秀儿,给,戴上看看。”林海义笑眯眯的把手镯递给林秀。

林秀有些嫌弃的对成煜东招手:“成煜东。”

成煜东立马大步上前,从老丈人林海义手里拿过镯子,用水仔细的洗过后,再用干净的手帕擦干净,这才双手捧给林秀:“好了。”

林秀这才拿起手镯,她手指修长白皙,拿着翠玉的玉镯子时,就好像冰绿上的一抹雅白,别提多好看了。

这镯子是上好的冰种翡翠,温润细腻的色泽,衬着林秀雪白的手腕,美的成煜东都收不回目光。

江学凤一脸羡慕的看着林秀白皙圆润的手腕,忽然生出了这个翡翠镯子戴在她手上,是糟蹋了好东西的自卑感。

要是林冬芹长的这么漂亮,有这么好看白皙的手腕多好啊?

怎么偏偏就让娇气做作的林秀,长得这么好看,让人怪嫉妒的。

就像当初江学凤在林秀亲妈-李静秋家里,当丫鬟的时候,江学凤也打从心底嫉妒着从小生在富裕家庭的李静秋。

当时江学凤可是亲眼看着林秀外公李半城,大张旗鼓的把很多珍珠、钻石还是翡翠首饰,摆放在漂亮的盒子里,送到李静秋面前,哄李静秋这个千金大小姐。

然后李静秋在当时读大学,兼职给她当家教老师的林海义的介绍下,选中了这个翡翠手镯的。

那还是民国晚年的事情,当时的千金大小姐李静秋,就像现在的林秀这样,笑盈盈的戴着玉手镯,问身边的人好不好看?

“好看。”

成煜东和林海义异口同声的点头。

成煜东是觉得媳妇儿戴啥都好看。

林海义则想起了前妻,他和前妻是自由恋爱结婚的。

如果不是后来那艰苦充满磨难的十年,他们也许不会离婚,前妻也不会跳海自杀。

想起前妻,林海义眼眶有点红,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前妻。

江学凤一看林海义,就知道他在想李静秋那个死女人,心里不住的往外冒酸水。

当初,她给李静秋当丫鬟的时候,就偷偷喜欢林海义这个年轻俊朗的大学生。

所以她后来,才会主动嫁给自己偷偷仰慕了半辈子的男人。

可是她和林海义都过了大半辈子了,咋还能想起那个死鬼前妻?

江学凤再一看林秀那娇娇滴滴的样子,和她妈李静秋年轻时,简直一模一样,就恨当初放在床上的大蜈蚣,咋没把林秀毒死呢?

老白莲心里嫉妒,但也没忘记正事儿:“秀儿,你说把多出来的红木家具给冬芹,我现在就让冬芹找人来搬家具……”

林秀看着往外冲,生怕自己反悔的江学凤,眼睛里浮现一抹嘲讽的笑意。

林海义叹了口气,说:“秀儿,你就是太心软了。”

秀儿这孩子,从小就心软,随了她妈!

而从江学凤嘴里,得知要去拿红木家具的林冬芹,高兴的合不拢嘴:“妈,我就知道我想要啥,你都能给我弄来。”

否则她干啥写江学凤这个老白莲呢?

爽文里的配角,都该为她服务。

林冬芹特自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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