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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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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羽风家和兰心月家,到底有什么样的旧怨呢?

故事还得从俩人爷爷的父亲(曾祖父)那辈说起。

有句顺口溜: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

其实,明清时期的青陵县翠溪乡,地少人多,生计艰难,很多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经商做工,情况跟徽州地区类似,深受徽商文化的影响。

清朝光绪年间,文羽风的曾祖父(以下简称文太公),在省城楚江市的码头做木材生意,经营得很不错,获利颇丰。

于是,文太公在翠溪乡的老家盖起了徽派风格的豪宅大院,是本乡有名的大户人家。

兰心月的曾祖父(以下简称兰太公),跟文太公既是同乡,又是同行,也在楚江市做木材生意,同样经营得很成功。

文太公和兰太公交情好,而且两家门当户对,于是决定联姻:

文太公的小女儿文景雁,比兰太公的小儿子兰庭芳大三岁。

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兰庭芳刚出生不久,就和文景雁定了娃娃亲,双方家长交换了定亲信物。

文景雁的四哥文景运,就是文羽风的爷爷,文长昇的父亲。

文景运比兰庭芳大四岁,和他曾在本乡同一家私塾读书,那时候,俩人是关系亲密的同窗好友。

后来,兰太公在省城的生意,又扩展到洋布洋油的大宗批发,生意越来越红火。

而文太公却很倒霉,木材生意遭遇了几次天灾,亏损严重,家境大不如前。

1936年,12岁的兰庭芳,被父亲送到省城的新式学堂读书。

兰庭芳在新式学堂才读了短短一年,思想观念就发生了很大变化。

他觉得,父母包办婚姻是落后的封建传统,他不愿接受家人给自己定下的娃娃亲。

更重要的是,兰庭芳偷偷喜欢上了同班一位女同学。

1937年7月初,刚刚放暑假回到家乡的兰庭芳,私自做了一个重要决定。

那天上午,兰庭芳在翠溪乡集市等了许久,终于看到了前来赶集的文景雁。

在拥挤人群的掩护下,他有意和文景雁擦肩而过,偷偷塞给她一张小纸条:

今晚八点,咱俩在翠溪堤岸那棵大樟树下见面。

文景雁刚满十六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少女。

一想到晚上可以和定亲的情郎悄悄相会,她便满心欢喜。

然而,文景雁万万没想到,晚上刚一见面,兰庭芳就说想解除俩人之间早就定好的婚约。

兰庭芳只是坦诚说出了心中真实的想法,但这对于文景雁来说,却犹如晴天霹雳。

她非常伤心,也很不理解,流着泪追问兰庭芳为什么这样做。

可是,不管兰庭芳怎么解释,怎么安慰,文景雁就是想不开,她越来越悲愤,越来越激动。

突然,文景雁失去了理智,纵身一跃,跳进了旁边的溪流中。

此时正值盛夏,经常下雨,当天下午翠溪乡刚刚下过一场雷阵雨,翠溪的溪流涨到了高位,此处水深两三米,而且非常湍急。

一眨眼的功夫,文景雁就消失在夜色笼罩下的湍急溪流中。

兰庭芳急得直跺脚,赶紧沿着堤岸向下游跑去,同时大声呼喊:

“来人啊!快来人啊!有人跳水啦!快来救命啊!”

。直到第二天上午,在那棵大樟树下游好几里远的一处浅滩水草丛中,大家才发现了文景雁的身影。

捞上来一看,可惜她早就没气了。

文景运抱着妹妹的尸体,嚎啕大哭,悲痛欲绝。

他和妹妹文景雁年纪相仿,关系最亲近,最疼爱她了。

在文景运看来,是兰庭芳害死了自己心爱的妹妹。就算妹妹是自己跳河自杀,那也是兰庭芳给气的。

文太公觉得,自己家境衰落,兰太公肯定有悔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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