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陶都
尘扑了最丑的秦开一脸,随即带人扬长而去。
莫恙:“……”
秦开额间青筋直跳,却按捺住了,只是狼头有些狰狞。
叶秋水忍不住想笑。
“那个,”徐饶眉头狠狠皱了下,最后找到了一个形容词,“那个妖族,是他的男宠吗。”
妖族果然奔放,画像上的男子虽然俊美异常,但……穿的很不正经。
好吧,莫恙心想,是根本没穿。
也不是很刺激。
没有他见过的好。
莫恙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燕凌云轻轻一笑,看了看他。
他顿时脑袋一懵,头顶都冒烟了。
*
为不生事端,几人当真没继续往前走,而是停在这片山坡,打算休整休整,猎些新鲜肉食,享受一下春光。
莫恙陪燕凌云去打猎,走远了后,他就抱到了燕凌云的背上,燕凌云反拿着长弓,背手将他背稳了。
莫恙脑袋贴着他的侧脸,心里很开心。
燕凌云侧过头,吻了吻他的鼻尖。
两人虽然不说话,莫恙却觉得安心,想一直和他抱着。
燕凌云亦是。
新婚燕尔,焉能分离,只是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去做。
春天草原上的动物都要繁衍□□,这片地虽然是无主的,燕凌云打猎也十分有节制,打了几只便停下了。
剩下的时间,他将莫恙抱到草地上,在青葱纤细的胡木下,半蹲着,和他接吻。
莫恙搂着他的脖子,背靠着树,和他亲了好久。
他摸到了他的弓箭,还有他的肩,也被吻遍摸遍了全身,发带都散乱了。
等到黄昏,两人才结束。燕凌云握着他的脚踝,给他穿好布鞋,把他横抱了起来。
不过靠近山坡时,莫恙就要下来了,继续喊他“阿兄”。
双马尾兔子和其他几个兔族化了人形,早就把篝火点燃,怯怯的接过食材,做好了野菜炖兽肉,还有骨头萝卜汤。
她们还做了烧烤。
众人饱足的吃了一顿,难得闲适的在星空下休息。
兔子们挤在了阿苏默勒身边,攀着他的腿。青年看着他们,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掌长的短笛,轻轻吹响。
调子悠长轻盈,像一缕风,散在草原的余温里。
叶秋水坐在旁边,听了会儿,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故人归,”阿苏默勒道,“游商教给我的。”
“这曲子不错。”叶秋水淡淡赞赏。
就是不像荒北妖族的风格。
阿苏默勒露出一点奇异的神色:“这是游商教我的,燕北的曲子,他说来自一首诗。”
“你读的懂?”
“可以。”
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
“喜欢。”
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的河流,吃不完的粮食,我很喜欢。”
从前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在兔族的山坡,看着往来的行商,带来的诗和远方的消息。
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的土地,他的族人就不用再为一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兔族的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的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的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
兔族原有几百人,走到这里,只剩下十几个了。
阿苏默勒继续吹笛,看着漫天繁星,抚.摸剩下的族人。
它们是一群笨兔子,连化形都不太会,只会啃草根,捡到了他,就一直养着他。他是兔群里唯一一只狼,最开始时,兔族甚至分不清他的种族,他越长越大,它们就将兔子窝越刨越大,在最残酷的冬天,用身体为他取暖,舔舐他的脑袋。
那样温暖的身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也不会忘记,它们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