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看破不说破
了,这一幕让正在喝着啤酒的贝尔摩德都给呛到了,花了一段时间才缓了过来。
中年妇女到了每位客人的餐桌上看了一轮,结果跑去店内的厕所之后,拿着一个包包走了出来。
“那个小偷竟然把我的包包给扔到了厕所的垃圾桶!”
“到底是怎么回事?
。”
“就在不久前,在电车上面时,我放在包里的这个小一点的手包被偷了,因为在这个手包里面放着我的手机和钱包,我就用备用手机的GPS查到了你们这家寿司店啦!”
朗姆此时虽然伪装地很差劲,但是却扮演出了一名对案件非常感兴趣的样子,耐心地问道:
“所以你的包是在什么时候被偷的?”
“时间大概是在一个小时之前。”
“这么说来,就是在北原警官他们来之前不久,那么之后来到我们店里面的人之中就有一人是小偷咯!”
朗姆一句北原警官,让所有人的注意力又转移到了北原真树的身上,这让他心中暗骂朗姆这个老狐狸,只好给所有人说明自己的身份。
“哦!你就是那个名警官是吧,那就快点帮我找到那个小偷啊,虽然包里面大多数东西都还在,但是我的万马卷不见了!”
万马卷吗——这么一大笔钱被偷了是个人都肯定会生气,但是对着朗姆吐口水的话,也许这万马卷可比想象中的要烫手得多。
“咳咳,这位女士,请你先说清楚关于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有什么能够帮助到破案的线索希望你能够尽力回想起来。要是这个小偷擦掉了指纹,并且把万马卷藏到别处的话,那就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谁是小偷了。”
那位大妈冷哼一声,向北原真树伸出了大拇指,只不是不是比赞,而是展示她手上的伤口。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的手指头在和小偷争抢包包时受伤流血了,我记得我的大拇指按在了小偷的右边袖口上面。所以小偷的袖口肯定沾到血了!”
那么右手的袖口沾到了血的人就是犯人,这确实是一个有力的证据。
餐厅现在除了北原真树这一桌,还有三桌人在吃饭,一名染了头发的年轻小哥,一位秃顶的中年大叔,还有一位女OL。
又是三选一啊。
米花就不能消停一会儿吗?对了,要不然就说是朗姆偷的,这个浑身上下都套着拙劣伪装的家伙不是很可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