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无债一身轻
然而,“这......这个......”安秋看着从房间角落里找到的油纸包里赫然叠着一条粉色的罗裙,惊讶得语无伦次。
绸缎料子,裙角还绣着兰草,又精致又漂亮。
安秋心里一股暖流流过。
为老不尊的谢老头,无论是嘴里还是心里对狗蛋一直嫌弃得不要不要的,甚至连狗蛋这个名字都是他随口这么一叫起的。
然而,这条粉色的罗裙足以说明谢老头,心底深处的某个地方对狗蛋还是疼爱的。
哇哦,油纸包里还一把木梳子!这可是鸡窝头的大救星!
看来谢老头也是非常在意狗蛋头上的这顶鸡窝发冠。
至于谢老头为何没有拿出来给狗蛋换上,大概也许,他怕只知道吃的狗蛋糟蹋了这件罗裙。
谢老头,谢谢啦!
等一会儿,我就去给你立一块墓碑,把狗蛋的名字给刻上去,再给你磕上几个响头。
安秋展开罗裙,愣了一下,还是......xxl码呀,粉色的衣服漂亮精致。
讲真的,安秋还从未穿过粉色的衣服,看着这么精致的罗裙,心里隐隐带些期许。
不过,穿在虎背熊腰、大腹便便的狗蛋身上,感官上肯定是不伦不类的,注定是要被糟蹋的。
实际情况由不得安秋挑三拣四,衣服不合适有啥关系,此时,能有一身衣服遮体就已是幸运之极的事情。
来回几趟把院子里的水缸装满,提水的活对于有一身蛮力的狗蛋来说,绝对的轻而易举。
忙活了一个早上,总算可以痛痛快快地洗个澡。
拽下挂在身上的破旧脏衣服,瞅着这满身的污垢,不见一丝皮肤应有的本色,想到书中写到狗蛋的身世,安秋忍不住长叹一声。
狗蛋的父亲是云天大陆桑城的城主,狗蛋一出生就被暂住在城主府的姨母,狸猫换太子般给掉包了,姨母让自己早出生两日的孩子顶替了狗蛋的位置。
狠心的姨母把狗蛋扔去乱葬岗,对外宣称自己生的孩子死了。
被人追杀的谢老爷路过乱葬岗,听到孩子微弱的哭声,或许是一时手痒,又或许是一时善心大发,把奄奄一息的狗蛋捡了去。
命衰的狗蛋并不是走上逆袭与复仇之路的主角,那个鸠占鹊巢的孩子才是书中的主角。
书中对狗蛋的描写不足三千字,狗蛋脑子没有开窍,竟然也成了赞扬狠心姨母当初明智的掉包,衬托主角是如何理所当然的享受着尊贵身份的待遇。
欲戴其冠,必承其重。
孩童般的狗蛋与谢老头远离尘世,生活在杳无人烟的地方,对狗蛋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全身上下安秋奋力搓了好几遍,水都换了几桶,才堪堪把全身上下沉积的污垢清除干净。
最费力,最麻烦的是这个鸡窝头,边洗边梳,头发都扯掉了大半,这个鸡窝头就花去了她多半时间。
功夫不负有心人,黑狗蛋总算变成了白白胖胖的猪八戒!
安秋长舒一口气,干净清爽的感觉真舒服!
此时此刻,安秋才真正松懈下来,精神一放松下来,安秋霎时想到了一件令她欢呼雀跃的事情。
四十万的债务!
四十万的债务就这么从她的生命里消失了!
她可是从来没想过要做一个老赖的!
然而,她却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老赖!
这不能怪她,真的真的不是她的责任哦!
她一直都是一个按期还款的遵纪守法公民!
安秋十三岁时,爸爸车祸去世,失去顶梁柱的家,只能靠体弱多病的妈妈支撑,然瘦弱的妈妈根本就扛不住这份重担,没过多久,身子就彻底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