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邻里问题解决
为现在是深更半夜的睡眠时间,外加上董婶一家在这个时间闹腾惯了,他们竟然纷纷没当回事!
只在被窝了咒骂一句,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董婶家里,一个老大爷从里屋出来,问:“怎么了?怎么回事?”
一见自己的老伴和孙子都‘扑街’了,他惊了!
吴池掂量了一下对方那身子骨,思虑要不要也教训下他,不过,对方身体不是很健康的样子,动手重了怕弄出事故来。
正犹豫呢,老大爷掏出手机开始报警。
吴池任由他报警。
须臾,熟悉的警察二人组来了,一见是费吴,便问:“小费,又出什么事了?”
吴池打招呼:“哦,叔您来了啊!”
老熟人了!
警察照例问询发生了什么,只不过这次,双方却各执一词,有了差异。
董婶那边自然是极力抹黑吴池,添油加醋地说吴池敲开门后,一句话不说就开始打人。
吴池却是不承认打人,只说来找董婶家理论的。
警察顿感头疼:第一,费吴这人经过上次的事后,按理说邻居们都应该知道他不好惹了。可这个董婶居然还敢招惹他!不怕再次被罚款外加公开道歉吗?
第二,虽然从心里支持费吴,更相信费吴的说辞。可是,邻里噪音这个问题,很难解决。
他们这些警察自从干这行以来,接过无数起报警,都是涉及邻里噪音问题的。可是,对于他们来说,除了调解,也做不了什么。毕竟目前国家的法律里,在这方面并无相关规定,只在治安条例里,有简单说明。也就是说,制造噪音,犯法是犯法。但……
一来,采证困难。除非那孩子当着警察的面还非要蹦跳,否则,通过其他手段采集的证据,法律都不予承认。
二来,就算证实了噪音确实是那孩子造成的,按照法律规定,只能处以‘警告’处罚。屡教不改的,也才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本不痛不痒!
所以,警察就算想站在费吴这边,也帮不了他。
于是,警察在问询完毕后,就开始照例开始了调解……也就是对双方进行劝说,各退一步。
吴池也知道这次的事,用法律没法解决,所以很配合,警察说什么,就都点头称是:“啊对对对!”
那边董婶却不依不饶:“他打人了!你们难道不管吗?”
警察检查了下董婶和孩子的伤情,得出结论:董婶有摔过的痕迹,并没有董婶所说的‘殴打’痕迹。
董婶一听急了,说了真话:“不是殴打,是他绊了我一脚,我才摔的!”
警察一听这话,冷下脸来,指着肩膀的执法记录仪:“董婶,你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的是费吴一见面就用拳头捶你、用脚踹你!还扇你耳光!”
董婶结结巴巴:“我……我口误,记错了!”
吴池冷笑道:“诬陷完别人,败露了后就一句‘口误记错了’就想脱罪?哪那么容易!我告诉你,我要追究你的法律责任,诬陷我名誉!”
诬陷名誉倒是可以走法律程序,远比制造噪音的惩罚重得多。
旁边另一个警察也劝董婶道:“您可能不知道吧,楼下郭婶就刚刚因为诬陷费吴,不仅赔钱,还公开道歉来的!”
董婶当然知道这事,只不过因为没有发生在她们这层,道歉时她也没去看,没当回事!
董婶又看向自己的孙子,质问道:“那他打我孙子总是真的!你们不能不管!”
警察叹了口气,说了他的诊断结果:“这孩子只有轻微的磕碰伤,但都是以前留下的,没有新伤!”
“不可能!!!”
董婶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