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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七十一章 露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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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平探出自己的精神力,立即明白走在前面的老虎为什么要叫大家慢一点走,动静小点。

因为,在前面的一百多米远处的一条小溪流的对面,有一小群鹿,正在那里悠闲的喝着水。

鹿群不大,也就十多只。

它们表现得很小心,一些鹿喝水的时候,总会有一些鹿是站立在那里,警惕的看着周围。

老霉这边的鹿不少,平常的时候是没有什么人去猎杀的。

这一点上,与临近的枫叶国不同。

枫叶国的人是真的太少了。

整个枫叶国有九百八十多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国土第二大的国家,仅次于欧罗斯,这么大的领土面积,可枫叶国全国的人口总数居然才三千多万不到四千万。典型的地广人稀。

大城市还好些,在一些小镇当中人口就有些让人摇头了,甚至一个小镇就只有几十口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真的是没有什么必要去杀野外的鹿群,所以枫叶国的鹿,是很幸福的。

基本上它们是不会被别人捕杀的。所以枫叶国的鹿并不怕人。

而老霉这边,面积是九百三十七万平方公里,世界面积第四大国,人口有三亿多。

这么多人口,而且,老霉又不禁枪,于是在平常的时候也总有一些枪械爱好者会进山打个猎之类的。

所以老霉这里的鹿,虽然数量也极多,都快要成灾了,但却要比加拿大的鹿警惕得多。

“这么多野鹿哎!”

看着面前的鹿群,孙小平的脸上闪过了兴奋之色。

鹿可是好东西,这东西在华国传统中是极为名贵的药用动物,自古以来就有“鹿身百宝”的说法,是灵丹妙药的象征。《本草纲目》中记载鹿茸、鹿角、鹿角胶、鹿角霜、鹿血、鹿脑、鹿尾、鹿肾、鹿筋、鹿脂、鹿肉、鹿头肉、鹿骨、鹿齿、鹿髓等都可入药,有极高的药用价值和保健功效,能够预防和治疗多种疾病。而鹿的初生幼角——鹿茸更是被视作“宝中之宝。”

也正因为如此,国内的野生鹿自古以来就被大量捕捉,到了现代,数量已经变得极少,野鹿已经成为了二级保护动物,严禁捕杀。

所以,国内鹿肉,鹿茸的来源,基本上只能靠人工养殖。

孙小平没想到,这次自己在老霉这边弄了一个农庄,不但发现了大量的野生花旗参,这里又有这么多的野鹿。

这真地是意外之喜了。今后自己鹿肉,鹿茸有保障了。

“怎么样,猎杀一只试试?”

孙小平轻轻的用手指捅了一下前边的老虎,有些兴奋的说道。

他现在是亿万富豪,吃过的野物也算不少了,但是野生的鹿肉还真没吃过。现在看到这些野鹿,口水不由得流了下来。

“还是算了,这批鹿都太小了,最大的也就是两岁左右,完全没有长成呢,杀了只能吃肉,太浪费了。”看了一眼面前的鹿群,老虎想了一下,摇头拒绝了孙小平的提议。

“鹿不吃肉还能干啥?”

听到老虎的话,孙小平愣了一下,有些不解的问道。

“鹿角啊!”

老虎解释道“”这群鹿应该是从一大群鹿里面里面分离出来的得新的种群,都是两到三年的小鹿,这时候猎杀他们有些不划算,等到到这些鹿长大些,就会生长出鹿角来,到时候我们再来捕捉猎杀。

嘿嘿,鹿角才值钱呢!”

尼玛,都说黑哥们都是一根筋大老粗,老虎这黑哥怎么就表现得不一样呢,居然还懂得利益最大化了。

听到老虎的话,这边的罗斯·加利亚就扭头已经通知后面的何昭吉他们不猎杀这一批鹿了。

既然不用动手,那这些人自然也就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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