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零四章 白克德
说道,“秃鹫,撒旦,灰狼,恶狼,你们都出来吧。你们的行踪暴露了。”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另外三个高大的身影从四周的房屋以及树木的阴影中站了出来。
这三个壮汉,两个是黑人,皮肤煤炭般漆黑,牙齿洁白如雪,有一个一米八五左右,另外一个一米九接近两米高,两人都是相当的强壮,肌肉块把衣服撑得鼓鼓的,浑身上下,都投射出一股彪悍的气息。
另外一个满头金发的白人男子,穿迷彩服,虽然没有黑人那样体型恐怖,但是全身上下都很匀称,迷彩服裤子腿弯处,显露出了漆黑的匕首柄。
这三个能其它的能力不说,就凭武力,孙小平看得出来,个个都目光沉静,心跳呼吸都很深沉,心里素质那是相当的好。而且身上的筋肉紧凑有力,精神旺盛,站在人面前,就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
大抵是上的锻炼把全身的潜力都开发了出来之后,人的精神旺盛到了巅峰,一站在别人面前,都会给人盛气凌人的感觉。这是将拳法练到了明劲巅峰的表现。
区区明劲巅峰拳手,对于孙小平来说简直不值一提,他是丹劲大宗师,实力高出他们太多。
当然孙小平也不会低估这些人的真实实力,经过特种训练的战士,打斗杀人有着专门地理论的,更何况,这些人还个个精通枪术,枪法绝对玩得很溜。
孙小平的精神力探测到,这三个人,包括白克德和那个混血在内,每人的身上至少都藏着有两把枪。那个叫混血,甚至在身上藏着五把枪。
他们三人从隐秘处走出来以后,与白克德以及先出来的混血儿分散四周,形成了一个等边的五角星形,封锁住了孙小平的出路。
“都说华裔个个都会功夫,尤其是道士妇女小孩和老人,都有可能是无名高手,我以前还不信,今天我倒是信了。”
混血年轻男子耸了耸肩膀,吹了个口哨,对孙小平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节,笑嘻嘻地说道,“小朋友,我来做个自我介绍,我代号火狐,道上的朋友另外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死神的镰刀,因为我手上这只左轮手枪,就好比是死神手里的镰刀,它射出的子弹,每一发都带走了一条灵魂。
对了,我的真名叫杰克,约翰逊。我有四分之一的华裔血统,我有一个中文名字,姓胡,名斐。怎么样,小朋友,这个名字还取得不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