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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章 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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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莺呆呆摇头。

陈觅脱下帽子,捏了捏,“你过去,刚好帮我把山乌龟种活,叶莺,你看我像是会种花的人吗?”

“行。”叶莺低头小声道:“谢谢大哥哥。”

陈觅伸手,想摸摸她的头,但还是收了回来。

这小孩的发旋是逆的。

“不要总说谢谢,你这么乖,还这么倔,会吃亏的,以后也该试试让别人对你说谢谢。”

……

这是叶莺第一次坐小轿车。

她那包塞在编织袋里的行李放在整洁的后备箱,像一堆垃圾。司机叔叔在前面开车,还戴着白色手套,穿着黑色西装,从后视镜里好奇地看了她一眼。

叶莺盯着自己的脚尖。

手中捧着塑料袋包好的山乌龟块茎。

高原的阳光透过茶色玻璃进来,落在她身上,她从来没有感觉到时间如此漫长,就像一条望不到尽头的河流。

与此同时,奇妙陌生的安全感又包裹着她。

车里有香薰,说不上是什么味道,但在那股香味里还浮沉着陈觅的味道——风信子,兰色的风信子……这回不再潮湿,而是漫着干燥温暖的香味。真是奇怪,一个男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味道。

叶莺鼻翼翕动,想把味道留住。

天黑了,从雨沟村到省会池城,总共五个小时。

穿过绕城高速,璀璨的霓虹灯越来越密,闪闪亮亮。大城市是星星坠毁的地方,成片成片的光连在一起,如果不看路牌,甚至分不清哪里是哪里。

她贴着车窗,目不转睛看着外面花朵似的路灯。

好亮,好漂亮。

陈觅睡了一觉,醒来静静盯着她的侧脸瞧。光在小女孩微红的脸颊流转,她的神情像极了黑白电影里的女主角,那种神采,不捉住的话,又要等下个世纪。

咔擦——

他拿出相机拍了一张。

叶莺转过头来,盯着黑洞洞的镜头看,“大哥哥,你在拍什么?”

陈觅想说:拍你啊,刚才的画面很美,我想留下来。

可是他看着她微瞪的圆眼,又不好说出口。

对一个乡下来的小女孩说这种暧昧的话,是不道德的。她像一片新长出的嫩叶,绿得清浅、嫩得喜人,尽管想伸手摸一摸,但有良知的人,是会管住手的,只愿她好好成长。

“这个时辰的迷信,在光线如一支藤蔓,即将缠住阴影的墙壁之时,降服了我的理智。”

“什么?”

“博尔赫斯的《拂晓》,一首诗。”

叶莺茫然地按亮手机,“可现在很晚了,快十一点。”

不是拂晓,是深夜。

陈觅笑着偏过头,脸颊的笑纹漾得很开。

他才不是乐意向人念诗的文艺青年,只是叶莺像一面镜子,照得他丝毫毕现,敞敞亮亮,于是就敢念些不明所以的句子。

叶莺不懂,瞧他脸颊的笑纹,觉得方才诗里那句“降服了我的理智”很美,正是陈觅这样的男生能念的。

他确实能乱人心智。

车在迷宫似的城市穿梭。

时而汇入车流,时而转入冷寂的小道。

最后穿过郁郁葱葱的树林进到一片静谧芳香的居所,钢筋水泥的城市,也有这样绿意盎然的土地。

她跟着陈觅穿过门、草地,又绕过一塘安稳的锦鲤,来到陈家。

司机泊好车,将行李放到地下一层,示意她别担心。叶莺跟着陈觅亦步亦趋,来到二楼连着露台的房间。白色窗帘遮住浓黑的夜和窗外婆娑响动的树叶,一台黑色三角钢琴靠在落地窗边,长发女人端正坐着,正翻谱。

“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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