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他喜欢她
狗吃屎,砰通,跌得那个惨啊!
活该啊!
下一刻,某人的尖叫声立刻就响了起来。
“时卿,你就是害人精,你就是害人精……”
时韵憋着一团怒气,从地上爬起,指着时卿再次像泼妇一样叫了起来:
“时卿,我知道,你是看上了从嘉,我告诉你,从嘉是我的男朋友。不管你们以前的交情怎样,他是我的,你休想抢走他……”
她迫不及待宣告主权。
时卿恍然:原来时韵害怕她和她抢从嘉。
从嘉——沈从嘉,一个考上顶流大学的高材生,现在在读研,最近在家——几天前,他们遇上过。小时候,他们经常一起玩。
那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白净少年,家世好,学业好,长得好,在嘉市,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年轻俊杰,也住在这个别墅区,和他们家算是世交。
小时候,从嘉喜欢和她玩,因为她比男孩子还能玩。
而时韵则最爱跟着沈从嘉当跟屁虫。
如今长大了,那份喜欢,应该已经升华为男女之情了。
“先生,太太,嘉嘉来了……”
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啊!
时卿笑得有点玩味。
“卿卿,你回家了……”
穿着白色T恤,身上洋溢着年轻男子独有的青春气息——沈从嘉一脸兴奋地出现在厅堂,一双好看的眸子闪着流光,一煞不煞地盯着自己。
时卿看出来了:从嘉感兴趣的人是她。
或者说:
他喜欢她,从小就喜欢,现在更想追求她。
叶韵也看出来了:气得直咬牙——这只狐狸精太会勾引人了。
不行,从嘉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