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待修
莉莉丝斜着眼睛看她,眼神里有些狐疑,但更多还是憎恨。
秦蓁蓁也不废话,说完就对米兰达和雪莉道:“咋们走吧。”
三个人并肩离开。
米兰达见秦蓁蓁一脸愧疚,无语地摇了摇头道:“你真是太心软了,要是她有你这样厉害的伴侣,早把你弄死了。”
“是吗?”
这毋庸置疑,从她还在蛮山部落就能确定。
秦蓁蓁也知道心软不好,俗话说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因为好人会放过坏人,而坏人不会放过好人。
可要她见死不救,她实在做不到。毕竟莉莉丝对她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就当是为部落着想吧,多一个雌性,部落就多一份力量。”秦蓁蓁道。
她的话不无道理,将来卡尔是要继承聚兽城的,肯定不能小市民心态。
米兰达安慰道:“现在部落分发食物,不会饿到莉莉丝,别理她了。”
秦蓁蓁笑笑,岔开了话题:“还不快回去拿云花,去我家教你们。”
“好!”
米兰达和雪莉分头往自家跑,然后带着家里所有的云花来到了秦蓁蓁家。
秦蓁蓁正找布莱恪,通常都待在地下室的他,今天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大概是虫族有事吧,晚上在跟他说莉莉丝的事。”秦蓁蓁嘀咕道。
篱笆院子已经长得非常茂盛,嫩紫的叶子变成了绿色,院子里的仙人掌苗也长大了,成了枯黄世界里的一抹亮色。
三个雌性坐在篱笆墙下,认真地捣鼓她们的彩云花。
黄昏,外出狩猎的兽人们陆续回来了。
三人这才直起腰活动了筋骨,朝着聚会的草地走去。
草地,兽人们个个都叼着猎物,少数几个没猎到猎物的,灰溜溜地垂着头,不敢与别人对视,原本还算宽敞的地方瞬间变得拥挤不堪。
狼王飞在半空,权威地对众人道:“所有人的猎物都已经做出评估,选出了十名佼佼者,由大家来决定第一名如何?”
“嗷呜!”
下方一阵欢呼。
“第一位是贝洛克,今年新加入聚兽城的鹤族兽人,据说以前是一个百人部落的少族长呢,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三阶兽。”狼王介绍道。
雌性们瞬间眼睛放光,不难猜测,今天之后,鹤兽贝洛克将成为雌性眼里的香馍馍。
飞到高坡上的白鹤却得意地盯着秦蓁蓁,还冲她扬了扬翅膀。
秦蓁蓁尴尬地看向了别处。
“第二位是维尔斯,原来族医的实力也不弱啊,这就是熊族天生的优势吧。”狼王道。
“吼!”
一头圆滚滚的大熊猫拍打着自己的胸脯,模样憨态可掬,瞬间引起一阵哄笑。
秦蓁蓁也忍俊不禁,维尔斯说过他不擅长捕猎,这次得到好成绩,估计没少下功夫,值得鼓励。
她用力鼓掌,山坡上的熊猫见了,胸膛拍得更有力了。
白鹤转头看了熊猫一眼,眼睛里有些攀比意味。
秦蓁蓁翘首以盼地等卡尔上场,可是狼王一直没念到他的名字,很快只剩最后一个名次。
狼王有些为难地开口道:“最后一名,是本王的儿子,卡尔。”
“呲!”
台下一阵呲鼻声,气氛倒是更热烈了。
年轻的银狼拖着一头比他大许多的长颈象,台下响起一阵倒抽气声,顿时没有了声音。
狼王也颇为自豪,开口道:“看来第一名没有争议,那我宣布……”
“咳咳咳……”
突然,空中传来一道咳嗽声,又一道黑雾从远方飞来,黑雾底下坠着一群大肥羊。
布莱恪将羊丢到空地上,恬不知耻地开口:“第一名是我。”
众人绝倒。
谁不知道这是虫族的王兽?
他们聚兽城的狩猎比赛,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