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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春日,春光明媚是常态。蔚蓝青空,万里无云,日光毫无遮挡地扑向大地。她举着伞,在阒无人迹的新区大道上疾行。

好多城市都采用摊大饼的方式在拥挤的老城区外铺开新区天地:宽广的沥青路,整齐简洁的房舍,现代气息浓厚;行道树稀疏,不时夹杂漫野荒草,常常了无人烟,往往寂静无声,荒郊野岭的本性怎么也掩盖不住。她的疾行和这种静默光鲜特别契合——均无人气,内里一片死寂!

孤独的车站让她被迫停止了疾行。这里的公交车永远是需要时姗姗来迟,不需要时,自觉隐身,如同大部分人跟钱的关系。

立在站牌的阴影中,躲避灼人的日光,绿化带里默立的黄色花朵被突来的风吹动。“吹面不寒杨柳风”?错!这里的春风追求的是呼啸而过,所到之处片甲不留的境界。于是,黄色的花朵在风中猛烈摇荡,耀出太阳的光芒。她被这晃眼的光芒闪了一下,目光落到了骄阳之下的高原之花上。

不愧是高原花朵,日光充足,花朵大得异常。

她不喜欢花——植物器官毫无羞耻地招摇着,以艳丽的色彩引诱各类生物,包括人!人类对自己的这类器官向来讳莫如深,对植物这种利用器官,招摇过市的行为却另眼相看,大加迎合?这是什么逻辑?是歧视自己所属的这个种群吗?真是奇怪的种群,一边自傲于万物之灵,总想着要与天斗;一边又以鄙夷自己的同类为常见爱好,总要分出“我们”跟“他们”。

猛然,她惊奇于刚刚的想法!刚才是什么鬼?

花那么美,怎么可以不喜欢?

花那么纯洁美好,怎么会生发那样诡异的联想?

生而为人,怎么能对自己的种群如此刻薄?!

赶紧换个话题打肚皮官司要紧!对,花!

虽不喜欢,好多“他们”却喜欢。于是,古有“赠之以芍药”,今有“赠人玫瑰”。自己不是也被送过一大束红玫瑰吗?几年前,狭小拥挤的住宅楼办公室,她到这里来试试,看能不能摆脱系统内那种温水煮青蛙,钝刀磨人的束缚。于是,属性为女性收花的一天,先生在上班时间给她快递来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在办公室一帮年轻姑娘滚烫的眼神中,她接过散发着香气的玫瑰,花束大到她双手都捧不下。姑娘们的赞叹与艳羡让她略觉不好意思,花里所附卡片上的字面目可憎,一看就是商家仓促所就……

还有呢?没了!其它的情绪呢?没有!竟然一丝波澜和心绪都没有!这样的日子,作为中年妇女,她是唯一的收花者。巨束的充满爱意的玫瑰,来自爱自己的先生的玫瑰!自己不是应该欣喜若狂,骄傲得意吗?怎么什么都没有!

当时有些模糊,现在非常清晰,该有的情绪之所以失约,是因为她越来越看清了生活的真相:西西弗斯不断地推石头上山,石头不断地从山上滚落,日复一日,重复而徒劳,充满了无意义感和荒谬感。罗曼·罗兰说“生活中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遗憾,她似乎不但做不了英雄,视力反而越来越好。目前只能是一个无望而懦弱的西西弗斯。这不,今天她之所以会站在车站,被黄花闪动双眼,不就是因为放弃了徒劳的尝试,回到温水,求安心又不怎么甘心地继续自煮吗?爱上被看清了的生活?可能,也许,改天吧……目前就先身在福中不知福,矫情着吧!

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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