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第一章
个国王高高坐在石山顶,了望着萨拉密挺立于海外;千万只船舶在山下靠停,还有多少队伍全由他统率!他在,钱留着也没有什么用处,身为侍从的他,吃住皆在骑士家中。自不用为了什么食物奔波,而买和吃糖果,便就成为了他的兴趣与爱好。
每当激烈练习后,他总会吃掉一个糖果,来享受糖果在口中化掉的过程与其中美妙的滋味。这块洛萨硬糖,是他本来是准备在战斗后吃掉,来平息自己内心的,却不幸的被维科斯偷走了。
维科斯从小就喜欢顺手拿走一些东西,虽然这些东西大都是无用的小器件,但他还是沉迷于这样的小伎俩中,这样能够让他有一种恶作剧成功的快感。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好习惯。
怎么,还是无声?一切都喑哑?不是的!你听那古代的英魂!正象远方的瀑布一样喧哗,他们回答:“只要有一个活人!登高一呼,我们就来,就来!”——《哀吕德》
太阳已由正午垂直于地平线的位置,缓缓滑至这一次,我们是否还有着好运气,让我们继续活下去。”一个年轻的猎人,将箭囊中的箭抽出来,一根根插在身前的泥土上。
“哈哈,要是死的话,我早就死了,为什么我不死?因为上帝不肯让我这个酒鬼将酒这种美妙的东西带去道。
“如果对面那群家伙真的要索要我的生命……”列支登猛地直起腰身,将猎弓对准看不见的远处。拉至满弦,空射了一箭。猎弓兽筋制的弓弦,被反弹的力量,剧烈的摇晃了十多秒。
由在深山森林里以狩猎猛兽为生的猎人组成的第一阵线。将箭矢插在身前,披着简易的皮甲,他们敏锐的鹰眼紧盯着前方可能出现的异动。如果敌人的踪迹一显现出来,他们便会在一百米以内,射出致命的一吻。正如他们在过去的日子里。于森林中所做的事一样,只不过这一次他们狩猎的对象由猛兽变成了人类!
一个猎人他们手中拿着的是武器,到不如说是农具。割麦子用的镰刀,聚拢粮食用的稻草叉,砍伐木头用的斧头……
“拿起你们的武器。快点集合!!”传令官大声的吼着,让这群手忙脚乱的农民找到自己在这场战争中的岗位,也就是送死用的炮灰!
农民,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阶级。艰难而痛苦,他们的身份仅仅只高于奴隶,半奴隶。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只有大小封建主租赁给他们的耕地。当秋夏季作物成熟的时候,他们土地收成的五成要归当地统治他们的贵族,十分之一属于教会向他们这些不可能得到上帝垂青的穷苦人民征收的什一税。而剩下的四成,才是他们辛苦一年所换来的成果。
因此一个家庭在满足自己的需要后,也就没有多少剩余的资源去换取自己想要的物品。
战争时代,农民被迫远离农田,应征入伍。如果幸运的话,还能分得一些简陋的武器,但很明显,大多数的农民并没有这样的运气。
这群农夫说不定昨天还在田间用锄头耕耘土地,而今天却要用在劳作的姿势去面对敌人。毫无疑问,比起战斗,这群农民更加愿意逃离战场。在己方占据优势时,这群农民会乱糟糟的冲上前去,而一旦出现伤亡,他们本就低落的士气就会崩溃,如同林中被巨龙惊吓倒的飞鸟,四散逃跑了。
在这些农民两翼的后方,是两对人数分别为六十人的步行侍从的战斗部队。
这些侍从基本上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他们不必为了自己的生计而奔波,他们从小便就跟随了当地的骑士。学习各种武器的是用,骑枪,长矛,单手剑,双手剑…………以及如何在马上收割生命,当然,前提是他们有着一匹属于自己的马。他们既是小领主之间战场的主力,又是骑士部队的辅助军,他们的存在是为了压住战线,为骑士的冲锋掩护。如果幸运的话,他们还能够取得贵族的位子,获得一块封地。
侍从们大多有着不错的装备。他们有着铁质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