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作诗
被打扰了兴致的夏紫嫣皱了下眉,顺声望去,只见几株牡丹之外,夏紫语和丫鬟婉春立在那里,一旁还有几个相要好的官宦之女在向着她的方向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几人掩嘴而笑。
没有必要跟她们争辩,脏了自己的嘴,夏紫嫣不理,继续观赏这醉人牡丹,脑海则在想着学过的牡丹诗。自己作诗?呵,开玩笑,没这个细胞。还好这是个历史不曾出现的年代,还好经历不同,抄一首前世学过的古诗来,神不知鬼不觉,用事实打夏紫语的脸,比言语嘲笑可来的漂亮多了。
牡丹诗么,她只记起了两首,斟酌一下,决定还是不要太招摇,保守得选择了不太出名的那首。慢慢往回走,发现好多人已经在书写了。
白衣翩翩的沧王看到她过来,面具下的优美线条立刻勾起。想必如果没有脸上的疤痕,身体能有力气站直,也应是一表人才吧:“妍儿姑娘可是想好了?墨已研好,只等大作,洗耳恭听。”
夏紫嫣的樱唇终于肯施舍一个微笑:“王爷对我如此有信心吗,我可是连字都不会写,又怎会作诗呢?”
沧王虚弱的声音说道:“我自是相信自己的眼光,很多事情不是人云亦云,要用心去端详。妍儿姑娘请念。”好看的玉手执笔悬腕等待着。
夏紫嫣也不推辞,放在她的眼里,王爷和凡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只不过出身不同罢了,一点没有受宠若惊之感,念道:“何人不爱牡丹花,占断城中好物华。疑是洛川神女作,千娇万态破朝霞。”
沧王越写越心惊,虽心知她一定会作诗,却没想到水平这么高,一点不输男儿郎。写完,又忍不住专心看了会儿:“好诗好诗,妍儿姑娘好才华。”
夏紫嫣心虚地笑笑,收下这不该属于自己的赞美。流传千古的诗作,能不好吗,那可是经过历史检验的。还好戴着面具,看不出异样,她收好绢纸交与诗爷。
一柱香烧完,才子徐逸飞和文科状元楚漓烨两人开始审阅。都是些闺房小姐之作,以两人之才,感觉很是乏味,不过太子相邀,面子总不能不给,两人只好接下,全当是无聊之余的点心。当看到最后一首诗时,两人的眼睛同时为之一亮,相互交换了个眼神,激动地点了点头。
太子捕捉到两人的神情,微笑问:“可是选出魁首了?”
状元楚漓烨起身行了个礼:“回太子,微臣实在没想到,这些闺阁小姐之中居然有如此之才女,微臣都感到惭愧啊。”
才子徐逸飞提着酒壶,点点头:“太子殿下,嗝,这诗真好,我看写诗之人称为齐国第一才女也不为过。”
京城第一才女诗兰脸上热热的,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夸她,真不好意思。夏紫语看到诗兰的表情,明白了,顿时得意的瞅了一下妍儿姑娘,等着看她出丑。
太子很高兴,连忙说:“哦,我齐国居然有如此才华之女子,把诗作拿过来看看。”
楚漓烨呈上,几位王爷看到,也赞叹不已,沧王看了眼夏紫嫣,只见她很淡定地站在那里。仿佛一切与她无关。
太子激动道:“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诗,十二号。师爷查一下,十二号是哪位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