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录
会员书架
首页 >历史军事 >文家那些事儿 > 《蒙城条约》的签订

《蒙城条约》的签订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不久刘江山再度出使,与此同时,文天启立克里(克洛之子)为代蒙王(暂时替代蒙王处理国家大事)。

克里和文天启接待刘江山。

刘江山:

(本章未完,请翻页)

此次贵国先挑起战事的,我方不得不打。但鉴于我方共同的敌人是南岭国,我方决定给贵国一个机会。如果想让我们放蒙王克洛,必须满足我方如下条件:

第一、赔偿白银十亿。

第二、将西岭土地割让于我库尔德公国,由库尔德公国全面接管,我方希望五天后能看到贵国军队推出该地方。

第三、增加蒙城、卡洛成、马思特城等三城为通商口岸,我库尔德公国在此输出商品,不需要关税,同时也给予我方商人最高补贴。

第四、我方希望贵国招募三百万人,而这三百万军队命名为"库蒙友好联盟军",总司令由我方国公担任,副总司令为你方蒙王,同时每年军费由蒙国负担。

第五、蒙王新君继位必须经过库尔德公国的同意,否则库尔德公国有权动用各种手段干涉。

第六、从此蒙国需听命于库尔德公国,蒙国国土资源由库尔德公国管理。

第七、关于东岭,我方会出兵帮助蒙国解除南岭国的威胁,同时东岭国一分为二,东岭以北由蒙国继续管理,东岭以南由库尔德公国管理。

第八、蒙国承认库尔德公国霸主地位。

第九、蒙国每年需要交国家保护费一亿白银。

第十、蒙国不得反驳库尔德公国的任何意见和决策。

第十一、割让平城和上岭等地区,中岭由库尔德和蒙国共同管理。

刘江山:贵国需三日内给答复,否则库尔德大军将越过边界进行灭国大战。

克里:这对我蒙国太不公平了,我决不答应。

文天启:事到如今答应吧,我方军事力量与库尔德公国相比相差悬殊。

经过两天两夜的讨论。蒙国决定接受这十一条不平等条约。

一个月后蒙国完成这十一条条约上面的所有内容。而蒙王克洛仍然没有被释放。

不被释放的理由是因为,必须执行条约五年,蒙王克洛方可释放。

这次不平等条约叫《蒙城条约》。

(本章完)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