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夜会千暮
林娇从季府出来后,就继续逛街,不过收敛了许多。霍临的信来一次,她的钱包就瘪一次。唉,钱包空虚啊~看来,教他们东西,迫在眉睫了。
“老板,这支珠钗怎么卖啊?”林娇瞧着这珠钗挺好看的,特别适合陈二丫。等她从会年轻,还不知道要过多久呢。希望不要让她等太久吧……
店铺老板一看“婶儿,还是你识货。这可是今天刚到的,你看看,这样式,这珠子。怎么样,好看吧!”
“是挺不错的,包起来吧。”林娇每次逛街,心情都会贼好。所以,很多时候都会血购。
老板一看,是个大生意“婶儿,你再看看我家其他款。虽然不是才进的,但是在这县城也是独一份儿!”不是她吹,要不是在京城有关系,还真弄不来这些稀罕货。就算是京城过时的,在这儿也是不可多得的新货。
林娇也起了要给家里人都买一支的心思,也就顺着老板的话往下走。“那就再看看其他货,老板,你可不要藏私啊。”也就开个玩笑。
“怎么会!婶儿,我就跟你交个底吧。我家族啊,是在京城的。但这不是竞争太大了吗,我家那口子,又是个不顶事的,所以才到县城安了家。”说完,眼睛又往四处看了几眼。“听说京城的那位,又派兵出城了,还封了个什么将军。恐怕啊,咱没几天好日子了。”
“管他们的,咱老百姓。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成,哪还管得了别人也就当个玩笑来听,过来就忘了。”林娇可聪明着,时刻都不能显得自己与众不同。发表见解这些,不是她该干的事。
老板叹了一口气“这世道,不好过啊。”
“老板,算算一共多少钱。”林娇在谈话间,就已经选好了珠钗。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不分年龄。
“瞧瞧,我这光顾着聊天,都忘了介绍了。”老板招手,找来了店里的伙计算账。
林娇付完钱,带着东西就离开了。晚上,她得去找一趟千暮。今天白天的事,绝不是偶然。她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偶然,制造偶然,就很简单。
傍晚
林娇出了城,她们约好了在城郊的破庙见面。
“娇姐。”千暮摘下斗篷,露出姣好的面容。
林娇看了一眼外面,示意她跟进来。“你怎么会去季家?”像季家这种人,是不可能叫个妓女去表演的。要是让别人知道了,会被耻笑。古代,把名节看得很重。
千暮摇头“是万花楼的妈妈,她让我去季家表演的,说是可以拿到一笔不小的报酬。你知道,妈妈她,认钱不认人。”这就是妓女的悲哀之处,里面是没有真心的。
林娇思考一番“让你去,一定有事,或者有什么交易。”她不相信,季家愿意冒着破损名节的危险,让一个青楼头牌去家里表演。就算有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悄悄带回去的。
千暮想不通,她本就是心思单纯的大家小姐,现在逼得练就一身通透本领,已经很不容易了。这是她用多少个经验教训换来的,用多少日子想明白的。
“对了,坐在季老爷旁边的,是谁?”林娇觉得,那人不简单。
千暮想了想“好像听他们聊天,季老爷叫他木修?”她也不确定,比较当时还有乐器声,她是表演快结束后。听见季家大小姐说的,应该是喜欢那个小郎君。
“木修?”林娇觉得,应该是那个季老爷想把千暮送给他,然后求他的忠心。拴住一个人,就要拴住他的心。一旦在这里有了妻女,就不会离开。而且,也好掌控了些。千暮是属于卖艺不卖身的,毕竟谁也不知道将军府还会不会翻身。
“娇姐,这人有什么问题吗?对了,好像季家大小姐很喜欢他。但是季老爷,似乎很不情愿让他们见面。”千暮开口,她也常与表弟通信。她表弟一直在信里夸赞林娇,她还是不太明白,娇姐有这么神吗?
“这就对了。”林娇恍然大悟“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