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剑法动人心
要付出血的代价,才能完成由军团战士到冒险者的转变。”
“你要知道,强攻集骨者营地,抢夺它们收集的财宝,是我们一起鼓动的,因为强攻是我们最熟悉的军团战法!李察,只是给了老团长同意强攻的勇气而已。”
“头,你……”哈利欲言又止。
巴托姆摆了摆手,继续说道:“十几年前,我意识到我的职业者之路已走到尽头,再也没有进步的可能。我就思考李察的那一套东西,希望能通过磨练剑法技艺掌握‘镜之心’……我常常想,如果我们晚两年遇到李察,凭他对剑法境界的执着追求,或许会成功掌握‘境之心’。”
旅馆老板这么说,等于承认磨练剑术技法是掌握镜心的一条途径。
“不过,李察死得也不冤枉。”巴托姆突然话锋一转,改口说道:“他一个没有觉醒专长的平民,为了练剑,不去工作,耗尽家产。最后为了混一口饭吃,自己没有一点冒险经验,就加入冒险团。他如果能活下来,才叫稀奇。”
哈利高兴地说道:“就是,一个没有觉醒资质的平民,应该卖身给名门当奴仆,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升从者……当什么冒险者嘛?”
巴托姆眼睛一亮,笑着问道:“你也觉得卖身当名门奴仆,比当冒险者好?”
“城邦里的人不都这样吗?有点本事的人先想办法进名门,名门不收才跑去当冒险者。”哈利看了巴托姆,狐疑地问道:“头,你今天是怎么了?整个人怪怪的……”
“被维尔托克吓的。”巴托姆如实说道:“我以为他不会用弯刀,但他竟然拿弯刀使出鞭落技法,刀口切开杯子,却没有碰到吧台表面。”
哈利悚然一惊,试着问道:“他难道是‘境心’强者?”
巴托姆摇头道:“或许是,或许不是,总之,他的剑法技艺已登峰造极,不输给当初的李察。你知道什么样的人会钻研剑技?”
“天天能吃饱,又没事干的人……就是高地名门的那些人。”
哈利犹豫着说道:“科尔说维尔托克不是名门子嗣。”
巴托姆沉默片刻,说道:“是也好,不是也好,我今天找你来商量,你觉得我们把维尔托克变成自己人怎么样?”
哈利大惊失色,急忙问道:“头,咱们说好的事情,你不会后悔了吧?”
巴托姆牛眼一瞪,痛心疾首地反问道:“后悔什么?后悔把维尔托克卖掉?你知不知道,我们已经攒了多少财宝?多到我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但我还是让莎拉照顾维尔托克,就是要告诉别人,维尔托克这块肥肉,冒险者之家要分大份的!因为,我们不能露出半点虚弱,哪怕我根本不在乎维尔托克带来的利益,否则一群饿狼就会扑上来,把我们连皮带骨都吃下去。”
哈利默然许久,呐呐说道:“我们还有莎拉大姐……我们和钢岩大人的关系好。”
红狮巴托姆气急反笑,用烟斗敲哈利的脑袋,恨很说道:“你给我睁开眼睛看看,我们苦心经营的局面,那些年轻的小子有谁能撑得起来?对了,还有钢岩,他是崇信地母的塔窟族,就像守护领地的狮子,遵守弱肉强食的地母之道。谁来掌管博朗镇,对塔窟族和赫默族都一样。”
“就算我们肯放弃博朗镇,回主城买地养老,还是会有人闻着财宝的味道,追过来。除非,他们知道,动我们这些退休的老家伙,一定会遭到残酷报复!”
“到了今天这种地步,我们不能没有势力。”
巴托姆咬着烟斗,缓缓说道:“主城的高地名门派系复杂,斗争激烈。我们投靠任何一派,都会被另一派当作敌人。而且,我们有名门想要的财宝,没有名门看重的人才。我就担心献出财宝,投靠名门派系,最后还被当成弃子。”
“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烦恼。”
“谁?”哈利好奇地追问道。
“维尔托克的姐姐,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