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我有点慌
萧晨被这番话说得哑口无言,面色不禁有些迟疑,下意识摸了摸光溜溜的脑门,心底疑云丛生,暗道,莫不是我萧晨当真如此英武不凡,让人一见便即仰慕?
这陈兄与自己才一面之缘,根脚还未摸清,就要结拜为兄弟,确实有些草率,不过......这位陈兄方才大袖一挥慷慨解囊,于自己有恩,又对自己如此仰慕,实乃盛情难却。
再者说了,去剑阁之事,还得多多依仗这位陈兄。
罢了,我萧晨也不是那般势利之人,陈兄境界虽低,但为人爽直,是个性情中人。
与刑天之间的恩怨,也无需牵扯到旁人身上。
真到了出手灭杀刑天之时,护着这个小兄弟就是了。
念及至此,萧晨终于下定决心,缓缓点头,沉吟道:陈兄乃性情中人,辰东感佩。
如此,结拜之事算是定下了。
宁不凡目光微动,喜笑颜开,拱手道:小弟年纪尚浅,往后辰大哥可得多多提携小弟。
萧晨轻轻颔首,也是拱手谦和道:愚兄若有过错,陈老弟也得多多指正。
宁不凡不着痕迹的将银票往前一推,提着酒壶站起身来,高声道:大哥,喝酒!
萧晨轻咳一声,默不作声收起银票揣进怀里,也是站起身来,提着酒壶与宁不凡手里的酒壶轻轻一撞,豪爽道:敢不从命?
恬静待在一旁的王安琪,心底轻轻叹息一声,她是真想不明白,这俩人见面还不到半个时辰,怎么就像是十余载未见的知己那般。
一句辰大哥,一句陈老弟,叫喊的竟是这般热切。
就说那辰东,明明是个一品入脉境的六重天武道高手,却吃上了霸王餐,还被一群不入流的小厮拳打脚踢,着实丢尽了不可知之地的颜面。
再说那宁钰,明明是个与王十九一般的极为在意钱财之人,今日却也变了性子,不到半个时辰竟然将手里的一万两全撒了出去。
这两人怕不是喝到了假酒,竟喝成了傻子?
王安琪微微摇头,眼里带着一丝怜悯,默默凝视着大笑豪饮的两人。
......
柳村,村长家门口。
大家好,我是陈晨,说老实话,我现在有点慌。
不是因为我背着我爹陈富贵又打碎了他心爱的紫砂壶,也不是我趁着夜深偷摸潜入李婶家里盗窃大公鸡的事情败露,而是我发现......那个整日里端着个破碗蹲在村门口柳树旁,一边扒拉白粥一边啃硬馒头的王大爷,竟然在抬手间便引下无数狰狞恐怖的暗紫雷霆,握在手里,一步踏天而去。
我记得教书的宁先生没走时,曾跟我和宁钰讲过江湖上的许多故事,故事里的主角们全都是年轻气盛,英姿飒爽的江湖儿女,他们背负刀剑,武功高强,路见不平,行侠仗义,策马饮酒,风流天下。
这一件件故事,让我和宁钰心里无限神往,因此我们在很小的时候便立下志向,要做一名江湖豪侠,做些行侠仗义的事情,成为别人口中的故事。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有了许多烦恼那就是我不会武功。
因此,当宁钰说要让我跟他一起出去外面游走江湖的时候,我虽然极其心动却还是回绝了。
我跟宁钰说,我要操持家业,可是明眼人都知道,我爹陈富贵虽然号称柳村田主,可手底下一个人都没有,啊不,他手底下的人就是我。
家里那一亩三分地,全是我一个人犁的,因为我爹陈富贵说大男人生来就该承担家里的重任,为一个家庭当牛做马。我虽然问过他,为什么不自己当牛做马,可换来的却是一顿毒打。
我曾无数次问过我娘,我是不是我爹的亲生骨肉,我娘总目光复杂的看着我说了句,是的。
好吧,话题扯得有点远了,其实我想说的是我陈晨也有梦想,我也想出去外面当个行侠仗义的江湖豪侠,我他妈打心眼里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