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陆令觉得自己还是没有完全适应古代的生活,比如此时,微风轻轻地抚,落花肆意地舞,而谢韶,却没头没脑的来了一句:他退亲了。
她果然不了解古代人。
她记得谢韶的正妻的。书中对她描述的笔墨虽然不多,但也不难看出,胡氏简直是女德班班长一样的典范。
未出嫁时,便掌管胡家里里外外的事,平日里对自己扣扣搜搜省着银子,对弟弟确实再大方不过。与谢韶成婚以后,王府家财万贯,她也不用扣扣搜搜,她也不会动王府的钱去接济娘家,却总是偷偷拿王爷送的首饰变卖了补贴弟弟。失去亲生儿子以后,毫无顾忌的接纳了外室之女,她并非是佛口蛇心,而是发自内心的认为:王爷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我自是要对女儿好的。
某种程度来说,陆令还是蛮佩服胡氏的。但她隐隐又觉得,胡氏是配不上谢韶的。
谢韶人是散漫的。可他不仅有好的出身,也是有才华的。原著里也暗示过,许多发生的事情谢韶并非不知道,而是不愿点破出来。
谢韶见陆令没什么反应,心里有些失落,但很快这点情绪就不见了,安安静静的坐着喝茶。
“你相中了哪家姑娘?”陆令突然问了一句。
“……?”可不就是您吗?
谢韶抿唇,不自然地说道:“也没相中哪家姑娘,就是不想成婚了。”
陆令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喔,我懂了。就是很多事情等的时间久了,就差点意思了。”不过她突然想起,这是一个对女性不友好的时代,她又问道:“她若是和你退亲了,怕是不太好过吧?”
“所以我会尽力补偿她的。”
“那万一人家不要补偿,一定想和你成亲呢?”
谢韶看了她一眼,说:“那只能说明,我没有拿出够高的筹码。”
陆令喔了一声。
宛宁照完了镜子,便又跑出来,准备寻自己的爹娘,在游廊转弯处一个不慎迎面撞上了人。
她捂着头,看了一眼,惊讶地说:“你是之前给我风筝的哥哥?”
太子琛脑子里的记忆太多,已经不记得风筝那茬架,但他不动声色,搪塞过去了。
赵琛打量了一下宛宁,前世的宛宁最爱穿白衣,头上也素净,又是妩媚又是带着几分愁苦,那样的样子他爱极了。
可现在的宛宁嘛,虽然还是个小女孩,穿着黑衣,头上也戴了几支钗花,尤其是金累丝的蝴蝶珠钗,无论是做工还是材质都华丽极了。女孩脸上也没有什么愁苦,她笑起来明媚得就像春日的樱花。
“你穿黑色不好看。”他突然说了一句。
“怎么会?我阿娘说好看的,阿娘说我穿什么都好看。”宛宁不高兴了,撅着嘴说道。
赵琛一阵懊恼,心想自己和个小女孩说这些什么。等过几日,他再多送一些白色的绫罗绸缎来,小姑娘会不喜欢吗?
于是,他就放心下来了,他说:“我的意思是你穿的别的色更好看。”
宛宁听得他这么一说,便没有那么不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