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尘世优伶
也笑,也哭。
喧嚣,黯淡。
是尘世中孤独的优伶,极姿尽妍,归于惘然。
沉沦地浸染着虚幻的希望,死死地抓着精彩的痛楚。
期待着,毁灭着。
是不是,我们?
——
任何无翼的生灵,都不能飞翔,最多不过是巨大的跳跃力。
这是天地的规则。
很奇怪,不是吗?
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
关于飞的禁制,紫历以来,只有一个人与一种物品不在其中。
人,曲正道,他踏入了一个只有他自己明白的境界,超越世间其他所有圣者,得以飞翔。
物品,源兵,似乎被天地遗忘而不受限制,任何一柄源兵都可以御源而飞。
所以源兵别称“飞兵”,这也是武生们渴求源兵的一个重要原因。
想象一下,御剑飞行,山河在下,何等快意。
——
王朝峰,人长得漂亮,非常漂亮,反正漂亮就对了。
据说如果绮澜洲举办一次选美,名国能上榜的必有王朝峰。
这个漂亮家伙的算命技术是首屈一指无人不惊的天下第一,他如果敢认第二,那就没人会说自己是那个第一,没办法,就是这么嚣张这么厉害。
天下第一的烂,绝了绝了。
而他的身世和登场更是让人们至今都津津乐道。
他是在十三年前的某一天流浪到鹤风镇的。
名国三百年来,虽说有过不少战争,但大体来说还都是安居乐业的富裕状态,再困难也能吃饱,这得益于一代代明君贤臣携手共进的不懈努力,而历代皇帝在接待外域使者的时候,最骄傲的一件事便是:我名国没有乞丐,一个都没有。
好家伙,王朝峰的到来,彻底成了鹤风镇最热闹的事儿,人人争相目睹这个名为“乞丐”的新物种,跟十年之后的赵不雅的待遇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赵不雅来鹤风的时候已经是新衣服新面目干干净净,看完就觉得——那绝对不是乞丐,至少现在已经不是了,实在是扫兴!
当时,王朝峰衣衫褴褛,灰头土脸,带着个四处漏风的破落帽子,坐在老剑楼所属的晴凉街上,痴痴傻傻的样子,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喊“大爷大妈兄弟姐妹,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
然后就有无数鹤风居民把他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围住,然后慷慨解囊,扔钱给他,不消片刻,直接给他用钱埋了。
他的声音透过钱堆,丝毫不带慌乱更不带兴奋,仿佛是个木偶似的,只知道重复:“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
人们品头论足兴致盎然,觉得这简直比周氏千草园里的奇花异草还要出奇,比李家的兽栏里的珍禽异兽还要有意思。
甚至有个九流都够不上的小说家灵感迸发如同海潮,当场作诗一首:
忽来一乞丐,铜鱼堆作屋。
两眼不识钱,倒说不果腹。
人们纷纷鼓掌,大声赞美:“好诗好诗!”
刚刚用来扔钱的手都拍红了。
小说家兼诗人嘿嘿一笑:“过奖过奖,作诗不容易啊,累啊。”
说着也坐到了乞丐旁边。
人们又纷纷称赞他“席地而坐不拘小节真乃远学大才”,然后把他也埋了。
诗人先生见时机已到,登时起身一抖,哗啦啦钱响,只见他昂首挺胸,好似顶天立地铁骨铮铮,环视四周,面带决然,忽地从衣服中掏出一张大布,往地上一摊,压盖乾坤般的气势,俯身,伸手做瓢,一捧又一捧的装鱼儿,甚至把邻居的屋子都装去了不下一面墙的分量。
装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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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大步流星,好像万物众生的紧要关头,前方绝路,他为了大义,毅然挺胸而出,不顾个人荣辱也要以自己一身铺出一道桥来,以渡天下,此等高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