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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回到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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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煜阳没有食言,再次跟老杨见面的时候,没等对方开口,他先说道:“不是想听听故事么,那我今天就给你讲讲。不过,你可别嫌烦。”

“不烦,不烦。”老杨笑眯眯地说,“我这人啊,没什么优点,就是有耐心。你慢慢说。”

金煜阳扭了扭身子,换了个相对舒服的姿势。

“在一个穷县城里,有这样一户人家,男的在砖窑烧砖,女的没工作。她大多数时候都在发呆,偶尔……也许是清醒了,就会又哭又笑。他们已经有两个儿子,后来又生了一个。老三生下来被按超生处理,罚了一笔钱。家里本来就穷,这下日子更不好过了。”

“男人把这些都归咎于老三,两个哥哥也是打心底厌烦这个弟弟,觉得是因为他的出生,才导致家里的生活更加困难。所以,这个孩子生下来就是个讨人嫌。”

不用问就知道,这讲的就是他自己。老杨没有打断,认真地看着他,听他继续往下说。

杨屯本来就是个穷地方,金煜阳的爸爸这个砖窑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并不多,勉强能够一家四口吃喝。媳妇脑子不好使,发现怀上老三的时候,月份已经大了。没办法,只能生下来。

家里本来就紧巴巴的,这又多了张嘴,日子过的更加捉襟见肘。

老三生下来又瘦又小,就连接生的大娘都说这个孩子不一定能养得活。

这样的一个孩子,想送人都送不出去。金父当时的想法就是——能活就活,活不了家里也少了一份负担。总之就是一句话,听天由命,自生自灭。

也许是老天垂怜,也许是母爱天性使然,金母那段时间总是把这个小不点抱在怀里,孩子哭了,她不会哄,就喂奶给他吃。

邻居见母子可怜,时不时会有人给金母送点吃的。就这样,老三命大地活了下来。

既然活了,就养着吧。

金父每天上班赚那点微薄的工资,金母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甚至有时候一整天都不动地方。两个哥哥因着义务教育,都有学可上。即便是放了学,也不怎么搭理弟弟。

因为长得小,穿得又破,周围的孩子没人愿意跟金煜阳玩。

可以说,他是在孤独中长到了五岁。

那年,金父的表姐,也就是金煜阳的姑姑来到他家,把他给接走了。

姑姑那时已经将近五十岁,一辈子没结过婚,更别提孩子了。

年轻的时候不觉得怎样,岁数越来越大,有时也开始担心自己老了以后该怎么办。

知道自己表弟家孩子多,于是她萌生了从表弟家里过继一个孩子的想法。

金父自然是愿意的,送走一个,家里的负担会轻些,更何况表姐还答应给一笔钱。

就这样,金煜阳跟着姑姑去了另一个城市。

在姑姑家里,他第一次穿上了新衣服、新鞋子,第一次吃到了丰盛的饭菜,第一次去了幼儿园,第一次有了小伙伴……

小孩子适应能力强,他很快就融入到新的生活当中。

可以说,那是金煜阳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快乐到他选择性地忘记了父亲、母亲、哥哥,以及那个贫穷的家。

回忆起跟姑姑一起生活的日子,金煜阳的眼中明显带着光。

可这丝光并没有持续太久,他突然自嘲地一笑:“曾经,我觉得自己是受命运眷顾的人。但是我错了,命运只不过是跟我开了个玩笑。”

老杨起身倒了一杯水递到他的唇边:“先喝水,润润嗓子。”

金煜阳一口气喝了大半杯,摇摇头表示自己不要了。

他歪头在自己的肩膀上把嘴角的水渍蹭掉,道了声谢,继续说:“快小学毕业的时候,我姑病了。听医生说是恶性淋巴瘤。我不知道恶性淋巴瘤是什么,只知道那是一种病,很严重、能要人命的病。没几个月,姑姑就瘦得不成人形,说话都费劲儿。那时候我怕极了,天天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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