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路见不平,见死不救(大章)
的凄凉女人。
“不与时间交换的心永远留在童年,安妮——”
夜晚的清风拂过,也带来这女人身上残留的气息。
停下脚步,回过身,阿姆突然挑了挑眉,眼神玩味,在齐恩世害怕又无助的眼神中,伸出食指,微微弯下腰,临近她的嘴唇轻轻抹了抹。
随后往她四周散落一地的物品看去,随意扫了几眼,视线就停留在了一支el口红上,以及此刻,他才发现了离着这些东西不远处,竟然还躺着一个时不时口吐白沫的女人。
血流了一地,甚至蔓延到一定的距离。
看模样,好似有些因为失血过多快死了,因为那个时候阿姆还在“做梦”,所以并没有看到这个女人是被李世勋当垃圾一般拽了出来的。
走进了些,熟悉的气息,与那个礼服女人如出一辙的气息。
低头的阿姆眯着眼睛,闪过一丝疑惑,明明好像没有见过,怎么觉得有些熟悉呢?
救我…求你。
以肌肤为源,血流了一地不止,她的肝部位置有一道长长的伤口,看模样,好似被车尾翼的尖端勾花的惨状,应是之前在他不在时,不幸被李世勋发疯误伤的。
伤害他人是人的本性。
不知道那股淡淡的眼熟感从何而来,懒得纠结细想的阿姆直接走开,却发现自己的脚踝被人死死攥住,力道之大出乎意料,尤其是一个身受重伤的人身上。
米亞內,救我…求你了。
報答你,無論…任何,救我,求…
失血过多的金娜英不断的重复这句话,强烈的求生**,强行让她的潜能发挥到极致。
嘶——哒——
手无力的摔在地上,手里依旧攥着那一块碎布,其力道之大,甚至将阿姆的裤管撕碎一块,
“有意思,对嘛,活着多好,比某个半夜开黑车,只会喊着‘我们一起去死吧’的疯女人好多了。”
还是没认出她。
眼神原本冷漠至极,刚打算转身离开的阿姆忍不住笑了笑,想到那一幕,想起那个喜欢紫色的疯女人,突然改变了主意。
对的,能活着,想活下去是件多好,多不容易的事。
他回身靠近她,蹲下拉开了金娜英的衣衫下摆,血腥味顿时扑鼻而来。
阿姆观察了伤口片刻,就从包里掏出一双一次性手套,外包装纸上写着大大的“唐人料理店”。
脸上尴尬的神情一闪而过,所幸没人看见。
“嗯,抱歉了,我想没人会带手术手套出门的喔?这是我和小娟吃炸鸡的时候剩下的,反正也是拆‘尸体’,一个是鸡一个是…嗯,差不多,差不多,我想在这种情况下,你也没的选了,炸鸡姑娘。”
在没有任何手术视野的情况下,阿姆直接伸向那道伤口内,在女人情不自禁的哀嚎声中,直接拉开伤口。
出血点,如何避开破损处,血涌的流向,以及相配合的力道,早已铭记于心。
用着稍为偏门的的指腹按压式,器官易坏,易并发,于是手法要最柔,更要让小指腹最柔软的二节位置与其相触。
动作粗暴直接,手法却细腻而有力。
如果是一位首都大学医院的大拿看到这一幕,定会先是荒唐想笑,紧接着怒声斥责,随后惊讶震惊,最后沉默不语,因为——难以想象,自愧不如。
完美的徒手止血,简单却不寻常。
“还好缝衣服的针还在,还好线也没用完,你还感谢上帝了。”
至于会不会感染,以及一系列的并发症,阿姆还是那么一句话,关我屁事,我只做眼前事,死不死,见不见你是上帝的事。
关腹缝合,一边收拾残局,一边对着早已疼得晕死过去的女人低头说着话,明明眼带笑意,言语却如恶魔低语般的吓人。
“我刚学的时候,常拿小白做对象,十只有六只是给我不小心捏死的,风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