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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味觉小娘子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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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叫各自的名字太麻烦,而且大家又都不是一个姓氏,会显得有些外道。

最后干脆从老大排到了老十四。

余景天是所有人当中的老大,统称为大哥。

申晴只比余景天小几个月,就被叫二姐,下面则按照自己的年龄排序。

如此,大家族就算成立了。

学厨的提议现在已经征得了全家的同意,光同意不行,得落实到实处。

第一件事就是帮他们从上到下打理干净,做吃的,人不干净,一脸埋汰,谁会来买你的东西?

清洗干净就需要有换洗的衣服,他们穿的是乞丐装,那指定得从头到脚重新换一遍,除了她之外,可是有十三个人啊,鞋子袜子亵衣亵裤,外衣外裤,这些全部加起来,怕是得好几两银子呢!

租房子,购买置家的铺盖,各种家伙事,哪里是她这几两银子能够打发的了的?

本来她还想将狼皮自己硝制了然后拿出去卖,但现在她暂时没能找到芒硝这种东西,不好硝制,万一做坏了,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拿出去卖掉呢!

是,如果狼皮自己留着,硝制后可以用来当铺盖,这玩意儿说不准比棉花还要暖和呢,但是那味道,以古代的硝制手法,做不到完全除味儿,时间长了,也是会发臭,铺这样的东西在床上,谁能受得了天天闻啊!

一不做二不休,申晴向这些弟弟妹妹打听到最近的一个府城,距离这里有百十里路。

在这个小城镇里,她的这些狼皮根本就卖不上好的价格,除非去大点的府城,或者县城,远是远了点,不过他们也帮她打听好,可以坐着镖局的车去车回,因为他们这边也算是粮食的主产地,天天都有往府城运送小麦的马车。

去府城一趟需要二十五文路费,一来一回就要五十文,但想到在这里,一张狼皮只能卖半两银子不到,就觉得亏,一咬牙一跺脚,去了。

“你去府城做什么?要不然我陪着你一起去?”

余景天可不是个爱管闲事的,这段日子的相处,她也看出来他不爱搭理人,所以,在问府城的方向时,她连问都没问他,如今她都要走了,他却突然冒出来,说要跟自己一起去。

‘受.宠.若惊’的她当即把头甩成了拨浪鼓。

“哦,我去买一些调料,在这里我没找到我所需要的,想去府城看看,你不能离开啊,你得帮忙找房子,我给你那五两银子,你想办法多买点便宜的布料,等我回来了,好给你们做衣裳,哦对了,还有房子的事儿,房子遇到合适的就租了,不用在乎钱,只要不是特别贵的小院子,破一点也没关系,先租了好好拾掇。”

余景天斜了她一眼:“你的意思是,我要让一个女人养着我们?那银子我不要,你拿回去。”

申晴冷哼:“那银子不是给你的,是给这些孩子的,给他们做衣裳的,我说过,以后不许再去干那偷鸡摸狗的事儿,你可记住了?你手里有没有钱我不知道,反正你得照看好他们,我去去就回来,短则五六天,长则十来天,你们在这儿也别闲着,该动起来就动起来,天上不会掉馅饼,在面子面前,能学到本事才是最重要的。”

申晴说完这话就走,余景天仔细品读她话里的意思,觉得自己被鄙视了,怎么滴?嫌弃他懒散?坐吃等死了?

他偷钱袋子明明也是一种本事的,他靠自己本事吃饭,哪儿丢人了?

刚加入他们就开始嫌弃他了?这女人,什么玩意儿?

申晴自然是不知道自己被人腹诽的,她现在已经来到镖局四处张望,顺便还和赶车的车夫闲聊起来。

话题无外乎是车程问题。

如果在科技发达的后世,这一百里路,可能高速公路也就一个小时,但是在交通不便的古代,又没有高速公路,各种山路崎岖不平,坑洼难走的情况下,至少需要两三天,甚至三四天的时间才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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