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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人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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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北上,一路忙前奔后追逐猎物,可只要远远看到有商队靠近,几人就会立马回到马车的周边,小心警惕地戒备。

林五也会把牛崽子抱回车厢,虽然它还没显示出特别之处,但总得防着有人能看出端倪。更重要的是,马车有阵法防护,魔法师可以最大程度发挥战力。

大路上,两队人马相遇,往往都是看地位,地位低的自然就靠边,像林五这样的男爵,自然就是一路畅通无阻。

但凡商队遇到的都会自动让出大路中心,奴隶更是被同行的人赶下路基,这里可没有什么靠左行驶,左上右下的交通规则。只有低下头默默避让,或者抬起头趾高气昂地从大路中心跑过。

但凡路上相遇,若非是极为熟悉的人,大家一般都保持缄默,互相不闻不问,就像夜行人的规则一样,问了,也许就会生出事端,搞不好要出人命。

这个世界,敢走远路的,最少有一个青铜高阶!身怀利器,杀心渐起,有实力的人在无人管束的野外,随时都有可能化身杀人放火的强盗。

行路难!

但如果有实力、有地位,那就不难。四个青铜高阶,一个魔法师,这实力确实不弱。高高挂起的男爵标志,足以让普通商队避而远之。

就这样,一行人一路畅通无阻来到了一个驿站前。说是驿站,其实只是一个巨大的亭子,供来往的客商歇脚。

原来有两拨人在这里,一拨是奴隶商队,另一拨是附近庄园的农夫,中午时分,虽然刚入夏,但太阳已经相当毒辣,都在这纳凉。

马车一到,凉亭立马空了出来。

对于这个世界森严的等级制度,林五早已麻木,也不会故作姿态,只是对着两拨人的头领微微点头。搬出魔法锅,一锅蒸馒头,一锅做红烧兔肉。

上午的捉兔子比赛,卡斯和妮妮两手空空,莱克和小黑都收获了一只,林五却凭着过人的身法捉到了三个。可惜,按重量来说,输给了同样捉到三个兔子的大黄。

最终的胜利者是一条狗!

“你们四人加起来都不如一条狗!吃完饭都给我反思去!都给我好好练!尤其是你!”吃饭前,林五循例讲话,总结上午的得失,最后狠狠地指着妮妮鼻子一通骂!这是赤裸裸地针对。

搂着大关刀,背靠柱子的妮妮只回应了一记白眼,嘟囔道:“哼!我又不喜欢吃兔肉,干嘛要这么费劲捉兔子?”

这可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必须得矫正:“新鲜,才好吃,口感好。”

然后一指散发着诱人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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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的兔肉宣布:“开饭!”

酱汁饱满的红烧兔肉,清香松软的小麦馒头,再来一盘绿油油的野菜,完美。

野生的动物就是好吃,说着不喜欢吃兔肉的妮妮是吃得最凶的的那个,直接左右开弓,一手一只兔腿大嚼。

松软的馒头粘上香喷喷油汪汪的汤汁,简直是无上美味。都是练武的人,饭量奇大,更何况有大苍这个大肚汉?

手下的人都知道,林五没有那种独自吃独食的贵族习惯,饭桌上都是平等的,早已习惯这种一群人围在一起抢食的就餐方式。

八只兔子,做成两大锅食物,七人一狗,吃得肚子浑圆。

最后那十个馒头,林五制止了大苍清盘的行为,拿着馒头来到那帮农夫跟前,指了指躲在最后的几个孩童:“给孩子们填填肚子。”

七八岁的年纪,半大孩子,就跟着家人干活了。看到林五他们大口吃肉,早就被香气勾出了馋虫。隔着老远都能听到他们肚子的咕咕叫。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放在哪个世界都一样,农夫们产出的粮食大部分都要上缴,对于半大的孩子来说,哪有吃饱的时候?

半大孩子吃穷家。

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林五不是圣人,也不是圣母婊,有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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