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四公子妘璎
毕竟那是武者晋阶升级过程中,最难最难的一关。
很多人穷尽一生都难以突破。
也是很多高阶蓝灵士的遗恨。
夜梦天的武道天赋本就不高,还不如昱晴川。若无强大外援和助力,怎么可能这就踏入宗师级别?
可以说,若无天界神兽金暮黎,他可能这辈子都别想拥有这种风光时刻。
大块头还躺在地上哼哼唧唧起不来,几个混混吓得一轰而散,又跑回来想把他拖走。
可那家伙太重了。
几人吭哧吭哧费了半天劲,也没拖动。
最后,还是大块头自己起来的。
他只是受了些内伤,吐了两口血。缓上一会儿,便能慢慢起身。
“多谢宗师手下留情!”他因疼痛而身躯微佝,作揖行礼,“我这愚人眼瞎心盲,不知宗师大驾光临,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人对强者都有一种自然生发的屈服心理。此时,他已知对方是什么样的逆天存在,自是羞愧之余,崇拜不已。
若是个级别与他不相上下的武者,他定会争强斗胜一番。
可若差距太大,大得难以想象,就只会把他往神坛上供了。
夜梦天摆摆手:“管好你的小弟,别再过来影响我们胃口。”
大块头似乎想解释,却又吞了回去,应了声是,便和那群眼睛嘴角淤青未消的人一起退离。
金暮黎“啧”了一声:“夫君很威风啊?”
“懒得跟他们啰嗦,”夜梦天揽了她一下,“娘子和宝宝的用膳心情很重要,不能被人影响食欲。”
金暮黎噗哧一声笑:“好吧,算你有理。”
她的眼珠朝四周转了转,“只是,这些如狼似虎满眼放光的人,恐怕更难摆脱。”
“不管,先吃饭,”夜梦天看向神情激动、端盘上菜的跑堂,“香酥鸭来了,为夫给娘子挑个鸭腿儿。”
金暮黎摆手:“那是给昱晴川点的,等盐水虾和时蔬上来我再吃。”
夜梦天闻言,立即催菜。
跑堂忙不迭地答应,声音都微颤。
为紫灵士服务过,这事传出去,极为长脸。
刚才还有人想抢他的活儿,替他上菜。他打死不干。
瑀陬城是个街道不宽、人居拥挤的小城,他在这里端盘子端了十几年,才遇到这么一个宗师级别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拱手相让。
端出两盘山肴野蔌往宗师桌上送时,他看到掌柜的满脸堆笑,跑去搭讪,还赠送水果拼盘,桃酥糕点,以及反复酎酿的醇酒。
接着不久,因太过肥胖而走路一跩一跩的饭庄老板也出现了。
再瞧瞧其他食客。
啧啧,整个饭庄都沸腾了。
金暮黎叹口气:“让你显摆。”
夜梦天很是冤枉。
但不断被打扰,也的确很烦。
挨骂也是活该。
法不责众,何况人家只是因为崇拜。
没人愿意、也没人忍心打骂喜爱自己、崇拜自己的粉丝。
尤其是初被赞美和崇拜包围之际。除了喜悦,还是喜悦。
嘴里说着烦,心里却是高兴的。
金暮黎瞅着夜梦天一边小声道歉,一边忍不住翘起的嘴角,不由低笑,伸手捏捏他的脸:“行了行了,吃饭吧,吃完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下午再去别处逛逛。”
妘青芜原本等着金暮黎出手,看看最高级别紫灵士的厉害,没想到夜梦天也是紫灵士。
而且就那么屈指一弹,就把人弹飞出去。简直……酷毙了!
“暮黎,你老公太燃了,”他只想和聊得来的人说话,“你俩算是强强联合吧?是不是当初在一起的修炼目标就是夫妻携手,天下无敌?”
这话夜梦天爱听。
所以两人并非青梅竹马的事实,打死不透露。
金暮黎却不如他的意,在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