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完颜部落7
着药筐准备进山采药。
出门后,封天行刚走下楼梯便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楼梯口徘徊。
此时已是初秋时节,晨风带着丝丝凉意。
小男孩穿得并不厚,双手抱胸缩成一团,嘴唇冻成深紫色,时不时将小手放嘴边哈口气,一副小身子板在晨风中瑟瑟发抖。
“少政,一大早你怎么就一个人跑过来了?快进屋里去。”
这名小男孩名叫完颜少政,正是七年前封天行剖腹救下来的那个孩子,是完颜阿骨打的第十七个儿子。
在原本历史上,是没有完颜少政这个人存在的。因为,假如不是封天行一家三口穿越到这个年代,这个时空同样不会有完颜少政这个人的存在。因为,他人在他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死掉了。而正是因为封天行的出现,将完颜少政的生命从他母亲肚子里捡了回来。
完颜少政双手正放嘴边哈着气,听到封天行的声音后,一脸开心地转身。
“封叔叔,我是来找封亦玩的,封亦在家吗?”
“原来你是来找亦儿的!他还在吃早饭,你上去吧!对了,你吃早饭没有?”
完颜少政摇了摇头,从封天行身边一溜烟跑过,沿着木梯往楼阁上跑去。
封天行笑着对完颜少政的背影说道:“如果还没吃,就叫你纪婶婶给你拿点吃的!还有,下次你过来了直接上去就好了,别一个人在外面等着,会着凉的。”
也不知完颜少政有没有听到封天行说的话,此时他已经一溜烟跑进楼阁中去了。
或许,在完颜少政的潜意识里,知道是封天行救了自己的命,所以从懂事起,就和封亦玩得好。
和完颜少政相比,封亦则显得文静许多,不像其他小朋友那样,喜欢满山到处跑。当然,那也只是局限于封亦一个人的时候。
动如脱兔,静如处子。
用这句话来形容小时候的封亦,是再合适不过了。
封亦的性格有些怪,一个人的时候,文静乖巧,常常让封天行感叹为什么不是一个女儿,要是个女儿,这样子的性格该有多好。但是,当封亦与完颜少政两个孩子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像个正常的男孩子。
封天行想着儿子,内心就会感到一种无法言语的满足,他笑着摇了摇头,背着药筐准备进山。
一路上,封天行不断地和邻居们打着招呼。
七年下来,封天行算是真正地融入进了女真部落里的生活,一口女真话也说得很溜,偶尔他还会教邻居们学说上两句汉语。
这里的一切,在这一刻显得是那么的和谐。
迎面走来一名肤色黝黑,年约十六七岁的健壮少年。
那少年一见封天行,便上来说道:“封叔叔,我父亲和我说,这两天会有辽国使臣来访。所以,这两天,大家最好不要出门,免得遇见辽国来的使臣,多生事端。”
封天行点了点头,说道:“好的,我知道了!真鉴,谢谢你提醒。”
封天行其实并没有把辽国使臣来访一事放心上。按以往的惯例,辽国使臣来访也多是去完颜部询访,大多时间都呆在部落联盟长的家里,也就是完颜阿骨打哥哥的府上饮酒做乐,很少会来术虎部落查看。毕竟,完颜部才是辽国朝庭看重和拉拢的对象。
虽然,如今完颜部与术虎部的聚居地已经连接在了一起,甚至可以看成是合并成了一个部落,但大小事务方面,术虎部依旧会遵从完颜部落的决定。所以,术虎部落在辽国朝庭眼中,就相当于是一只只会跟着主人摇尾乞怜的狗,只要收服了狗的主人,这只狗就蹦跶不起来。
封天行进山采药去了,纪元则在家里教封亦读书写字。
见完颜少政到来,纪元多少感觉头有点痛。早知今日这完颜少政老是跑来打扰封亦,当初建房的时候就应该让封天行将房子建在远离完颜部落,免得完颜少政这小屁孩天天跑来找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