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白杨
的肉脸蛋就亲了下去,刚刚的忧愁也消散一空。
儿子就是他如今生活的所有希望,承载着他太多太多的厚望。
他自身武道一般,也没有机遇,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可以成为一名强大的武者。
他自身不能荣华富贵,名扬四海,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可以成就一番大事业。
本来一切都准备的很好,地灵珠,就是他为自己儿子准备的天大机缘。
也正是儿子的出世,滋长了白杨如野草一般疯长的野心。
却不料粗糙的假死替身手段终究是败露了,连带着地灵珠一事也被牵连出来,为保全家人性命,地灵珠也不得不送给胡应明,祈求保护。
白杨那几年潇洒时结交的人不少,知道许多底层武者不清楚的消息,故而明白胡百万虽无法与孟府相比,但总能抗衡一二。
这也得亏时局赶在这里,胡应明恰巧在新平小县做事,而胡家的风评也甚好,乃是重信守诺之人。
不然换成别的人,怕是直接杀人夺宝,就别提什么保护的事了。
不过即便如此,白杨仍没有认输,他生平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中古秦末时一位枭雄说的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正是知道了这句话,他才敢干出如此不要命的事,更敢火中取粟,借胡应明的势来对抗孟昭。
他仍坚信,他的儿子一定会比自己强,而子孙后代,也一定会代代超越前人。
终有一天,他泥里刨土的白家,也能成为如南安孟家这样的贵族世家。
地灵珠的机遇是没了,但最起码,现在他和胡百万的二公子扯上关系。
张小翠见男人把儿子的脸蛋弄得湿漉漉的,幸福一笑,嘴角的弧线绷不住,从怀里掏出一块素白的手帕,轻柔的在儿子的脸蛋上擦了擦,责怪道,
“瞧你,把儿子都宠成什么样子了,我真怀疑你是不是因为我能给你生儿子才赎的我。”
白杨暧昧一笑,
“哪能啊,你就是我的小心肝,我心里,你才是第一位的。”
……
两人宛如老夫老妻一般,唠着家常,偶尔在不谙世事的孩子面前,撒一波狗粮。
却浑然不知,一场灭顶之灾已经近在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