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乡土秩序的终结,泥沙俱混之法
汉末第一兵法家第七百零一章 乡土秩序的终结,泥沙俱混之法
二月三日,又是一日大晴,雪化的更多了,屋檐下的冰熘子开始滴水,道路不到中午便开始变得泥泞。
按涿州屯田经验,屯田所需七物为,耕锄,陶瓮,地尺,界砖,屋舍,床褥,柴薪。
此屯田七物,乃维持生计之最低所需。
七物中,耕锄乃耕地所用;陶瓮此物,一是炊具,同时也是每日打成做饭的水桶;地尺用于屯田时丈量地亩;界砖的作用在于屯田初期,划分好土地之后,标识所属,若不然,到一陌生之地,昨日方把田分好,过一日就找不到各自的地了。
屋舍一项,为屯田常住久安的关键,尤其是冬日要过去了,冬日无雨水,住在野外勉强可以,但春来之后,雨水繁多,若是无有屋舍,居住无所,不能安定。
床褥一项,及柴草一项,二者可以相合,以最低的成本,床可以用麦秸来铺,也可以弄一堆麦秸当褥子,麦秸还能当柴烧火做饭,麦秸同样可以用来盖屋子。
有了麦秸,床褥,柴火,盖房子的材料,便全有了,一切都好。
但是,一个冬日过去了,为取暖及炼铁等事,柴草消耗巨大,以至于,出去屯田,没太多麦秸分给民夫众人,只剩干柴了。
幸而,巨鹿不同于涿州,巨鹿有帐篷可以充当临时的屋舍,且,巨鹿四境荒村遍布,房屋并不难解决。
在即将过去的整个冬日,民夫们一冬时间做了大量泥胚存着,泥胚放了一个冬日,晾的十分干燥,除了大量已备好的十几万泥胚,陶窑也早建了许多,待现在屯田在即,万事早已俱备。
多达两百多个炭窑同时开工,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得耗费大量柴草,意味着,陶窑一窑能放下三两百个陶瓮,意味着百个窑一天烧两窑,一天就能生产三四万陶瓮,意味着屯田所需的十几万小瓮,三五天就能生产够。
日中之时,陶窑陆续开窑了,离远了看,窑室打开时飘散的烟尘飘散着往高处飞,一丛又一丛,明明是手工业的生产场面,但规模太大了,很像工业生产的烟囱污染,一片乌漆麻黑。
当第一个窑开窑的时候,李孟羲便过去了,待民夫们把窑里所有的陶器全部拿了出来就地摆好,摆了一地,李孟羲走上前,随意拿起一个还带着热量的陶器看了起来。
军中所有陶瓮的形制都是一样的,都是很小的,小瓮高不过二尺,肚大口小,瓮底有二尺余长。
如此一小瓮,只够做一人的饭,多一个人就做不下了。
而这一点,恰是目的,一小瓮,恰只足一人日食,便不必吃大锅饭了,每人都做自己的饭吃自己的,那么,在外屯田时最要命的分粮不公的问题,便不复存在了。
小小的一黄泥小瓮,看起来又小又简陋,但其实,满是精致,每一点都是特意设计过的。
比如,小瓮的瓮口有较为突出的沿儿,沿是双沿儿,沿中有槽,这是特意为了方便拿麻绳把瓮吊起来做饭而设计的,边沿儿明显,拿绳子吊着就容易,又因是双沿,麻绳就能卡在里边,以防下边火焰大了把绳子烧着。
再有,瓮乃是底大口小的形状,这样的瓮刷着肯定不好刷的,但是底大口小的结构,底大,受热更多,口小,散热少,这样有利于加快食物的加热效率,也就是,能省不少的柴。
李孟羲把出窑的陶瓮全部检查了一遍,小有瑕疵的,比如沿儿碰掉一块,比如器形扁了,这些都无所谓,但若是烧裂了的那些,就得捡出去了。
李孟羲笼统把一窑的陶器数了一下,有二百零九个,其中裂开的残次品,有二十五个。
回想当初涿州时,涿州屯田时,时间赶趁,泥胚造好放不两天就直接进窑烧了,结果,废品率达到了三成多。
看来,陶器生产的话,泥胚最好是长时间晾干之后,再行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