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录
会员书架
首页 >科幻灵异 >我心善信佛不杀生,你却叫我人屠 > 第104章 又一篇千古佳作

第104章 又一篇千古佳作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陈德拍拍手:“搞定,开门吧,我还要回去坐牢。”

右侍郎:

他都忘了陈德现在还是阶下囚的事情了。

哪有阶下囚从天牢里跑出去溜达一圈回来又带着人砍了三个犯人的

主要还是陈德的气场太过强大了。

右侍郎给陈德打开牢门,问道:“这么做,真的没问题吗?”

陈德反问:“这三个小登难道不该死?”

“该死!”

“那还有什么问题?”

右侍郎:

“我听您的。”

反正有陈德背锅,出事情也不用担心,不会对自己的仕途产生什么影响。

陈德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三个小登本来就该死,人们知道他们的死讯后只会拍手称快。

而他也给大众拿出了一个还算比较合理的解释。

傻子杀人不犯法是因为不明事理,他们分不清最基本的是非道德,犯了在常人眼里的错但在他的世界观内不算错,说白了算是没有自理能力。

未成年人也是同样的道理,从某种角度看,可以把未成年人也当成傻子。

法律规定这两类人杀人不犯法其实是为了保护他们,只不过有漏洞被有心人钻了空子而已。

从根本上来说,法律保护的不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法律保护的是不明事理的人。

而其实只有这两类人不明事理。

一个身心健康的成年人他是知道是非对错的,那杀人自然就要承担后果。

所以,陈德只需要证明这三个小登已经不算“小孩”了,他们明事理了。

吃饭知道找合适的筷子,难道还不算明事理么?

如果把同样的事情放在真正的小孩子身上,他们要么将错就错要么生气的把筷子扔了用手抓。

不会出现挑三拣四一直换筷子的情况,更别说最后把反着的筷子正回来,这就不是一个不明事理的小孩子或者精神病人该做的事情。

按照大秦数学界未公开的著名理论【陈德理论】来算:

【解:

∵成年人明事理,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不明事理

∵三个小登明事理

∴三个小登≠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成年人

又∵成年人杀人偿命

∴三个小登要偿命】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陈德特意亲自下厨给他们三个煮了烂面条。

这面条正常用筷子吃都很难夹起来,更别说不合适的筷子,唯一的吃法就是手抓面

不过真出现意外,也没什么影响,陈德为了弄死这三个小登,一共给他们准备了九条计谋。

九种!

他有九种办法弄死他们并且给大众合理解释。

这,就叫专业

三个小登被处死的事情在第二天就公开了,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

在饥荒的大背景下,这件事引起的关注并不多,但也不算少。

三个小登该死,这一点没有什么好讨论的,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除了小登父母外,都在拍手称快。

尤其是受害者家属总算得到了一丝慰藉,虽然自己的孩子永远也回不来了,但总算是能将凶手给绳之以法。

大家讨论的重点在于典狱司的断案方法。

典狱司公开的就是陈德的那套说辞,有人认为这不合法度,也有人认为这就是在依法办事。

两拨人各有各的说辞,倒是都没什么问题。

认为不合法度的是觉得律法上明文规定,认为合法的则是接受了陈德的说辞。

一方面是用年纪来判断是否未成年,另一面则是用行为来判断。

不过,大家达成一致的就是【死得好】。

尤其是在知道了这件事是陈德一手操办的之后,一切都变得合情合理起来

这些跟陈德没什么关系了,他已经弄死了三个小登并且给了大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