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你跟我回家
精英部队马上就到了,我们一定能成功。”
“嗯。”凤初暖靠在司临夜宽阔的胸膛中,疲倦的闭上眼睛。
但愿如此。
黑暗的小巷中散发出令人作呕的阵阵臭气,腥臊味混成一片,老远闻着胃里就恶心的直泛酸水。
街头巷尾垃圾桶外翻,不时有几个骨瘦如柴的流浪汉如饥渴的翻垃圾桶,试图从里面找出半拉馊了或者长绿毛的馒头果腹。
硕大的老鼠也不怕人,眼冒绿光叽叽的挤在流浪汉脚边企图分一杯羹
。
密集的楼宇阻挡了哪怕夏日最热烈的阳光,像一个四四方方的墓穴,将一切光明阻隔,与繁华的市中心形成鲜明对比。
这里就是a市最灰暗最肮脏,卫星探测器绝对找不到的地方——贫民窟。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地上泛着飘着一层油脂的污水,一个呼吸粗重的男人蜷缩在角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
司临夜的第一枪击中了他右臂,深入肌肉组织,一抽一抽的钻心疼。
警员和司临夜给他造成的枪伤虽不会有生命危险,可也限制了他的行动,他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等待恢复。
沾满鲜血的指尖探入子弹打伤的地方,因为剧痛,纪雍尘难以控制的闷哼一声,手指探入层层肌肉组织。
“少主——”
没来由的,他突然想起这句话。
“少主,我是凤初暖,你不记得我了吗?”
女人字字泣血的嘶吼仿若回荡在耳边,纪雍尘手背上青筋猛地凸显,像古老的藤蔓一直延伸到小臂,“啊——”
他嘶吼一声,徒手挖出了右臂的子弹。
撕 裂的伤口顿时血流如注,纪雍尘靠在黏腻的墙上大口喘气,汗水滴下来迷蒙他的双眼。
连月光都照不进的角落,纪雍尘脸色冷的像块冰。
主人要杀的叛徒,他为什么要记得?
少主?少主又是谁?
鲜红的血混着地上油腻的污渍飘远,但在黑暗中,根本没人会去分辨那是什么东西。
周
身的血腥味愈发浓烈,被撕 裂的肌肉处更是璇绞着疼,纪雍尘目眦欲裂,一双眼因为疼痛烧的血红。
“撕拉”他用牙咬破身上的衣服,想将伤口包扎起来。
“你,你好。”目不能视的黑暗中,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响起。
几乎一瞬,女孩还没看清楚面前的男人,便被一只强有力的大手死死掐住脖颈,动作快的不及眨眼。男人挤压她脖子上脆弱的动脉,濒临死亡的感觉传来——
伤势太重让他注意力不如从前,连陌生人靠近都浑然不觉。
手中女孩像濒死的白天鹅,伸长脖颈挣扎道:“我,我不是坏人!”
她声音又细又软,带着哭腔。
闻言,纪雍尘危险的眯眸,朦胧黑暗间他看清对方只是一个瘦弱的女人轮廓,气息丝毫没有危险的意味。
女孩身上的气息干净又柔软,与污臭的贫民窟格格不入。况且只是一个女人,对他没有任何潜在威胁。
纪雍尘松手,女孩跌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喘了会儿,女孩又诺诺问道:“你受伤了吗?”
没有回答,纪雍尘背靠墙壁。
咽了口唾沫,女孩问道:“你跟我回家吧,我帮你包扎。”
没来由的,她想帮这个躲在黑暗中的男人。
空气中浓烈的血腥味和脚底黏糊糊的感觉还有男人粗重的呼吸都在告诉她,男人伤得很重。
隔了很久,女孩以为男人已经悄无声息走掉时,她听到男人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