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杀人潜意识
脸,而功利性和仪式感这两种东西的本身是矛盾的,功利性本身是不需要仪式感的,而要追求仪式感就必须要抛弃功利性。凶手的这种割裂,让我怀疑她应该具有某种精神类疾病,例如躁郁症,她在情绪的高峰期在享受作案的仪式感,在情绪的低谷期,就只实现杀人复仇的目的即可。”
吴谢池的声音依旧平静淡然,有条不紊,程亦安顺着他的思维角度来考虑,确实觉得这种可能性比较高,因为对比张烨死亡现场的精心布置,宋承志的现场堪称潦草。
凶手她有能力杀死身强体壮的张烨,那就也有能力杀死各方面都不如张烨的宋承志,但是凶手却没有这样做。
之前程亦安考虑的角度是凶手利用了孙明德,所以改变了作案方式。但是凶手蛰伏许久,缜密策划,在完美实施了张烨案后,为什么要放弃延续之前的作案风格,转而去假借他人之手,甚至连犯罪现场都没能布置,而是交给孙明德草草了事。
也许不是她不愿做,而是她不能做,她的身体状态让她无法再维持那样精密的、完美的杀人策划!
而王文博和张烨的身体中都检测出了强效镇定剂成分,思诺思和三唑仑都是常见的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处方药,这恰好印证了吴谢池的推断。
吴谢池继续说道:“第二个疑点是杀人方式的选择,这里理论上是凶手杀害第一个受害人王文博的地方,一般来说,连环凶手杀害第一个人的难度是要远远大于后面的受害人的。因为凶手还要和自己的人性做对抗,除了天生坏种,否则没有谁是生下来就热衷于破坏的。凶手选择了极为惨烈血腥的锐器捅刺杀人,这种杀人手法对比窒息、毒害来说,对人精神的挑战是相当大的。”
“一刀一刀捅刺下去,大部分是激情杀人的选择的方式,人在肾上腺素的控制下,失去理智失去恐惧。而在这里,凶手把被害人迷晕,他有多种方式取人的性命,比如像杀张烨、宋承志那样勒死他,他有充分的时间思考,但他依然选择捅死王文博。我分析,要么凶手恨王文博至深,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的那种痛恨,要么,凶手潜意识里杀人就是要用刀的!”
程亦安瞬间领悟了吴谢池话语当中的潜意,飞快问道:“你是说,凶手有可能亲眼见过别人用刀杀人,所以当她想杀人时,浮现在她脑海里的第一个的杀人手法,就是捅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