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进城
了义县。
义县之后,只要绕一点路,就可以回到州城,届时再去找排波帮众人,解掉牛力术的后患。
从地图上看,恰恰是走了半个澧州,也就是大概五六百里样子。
这就看出坐骑的重要性了,接近一个月,走了约莫四百里,最后一两百里的时候骑老马,不过须臾便至,早晨还没过完就到了。
不愧是龙驹!
不过,李启并没有让老马直接大大咧咧的进城,而是嘱咐他在城外等着,自己则让沈水碧低着头,和自己一起进城。
没办法,一个年轻男人,带着一位妙龄女子,骑着一匹龙驹,堂而皇之的来到了义县,对于一个人数不过十几万人的县城来说,这样的打扮,过于华丽了。
虽然自己还穿着麻布衣服,但保不准是因为自己的怪癖呢?是吧?
单纯的让沈水碧跟在身边,还能用天生丽质解释过去,但加上龙驹,绝对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李启甚至连沈水碧都不想带在身边,想让她和老马一起待在城外隐藏起来,自己进来办完事再走。
但没办法,沈水碧也得换身衣服,换个行头,方便之后上路。
还是得她自己来,不然李启拿手丈量她的尺寸吗?
怕是不太好吧……
所以,他考虑了一下,还是带了沈水碧进城。
自己现在大大小小也算个修行中人,遇到点流氓地痞什么的,应该也顶得住。
进城依然是那样,不需要缴费,但如果是想卖东西,则需要进入专门的市区,在那里,需要交五钱的定税,之后,官府还要抽交易额度的一成作为商税。
义县的税率不高,已经很良心了。
如果是澧州州城,除了路上一层又一层的关税,河税之外,还要另收商税,基本上是十税五的样子。
李启交五钱,然后在商市区,摆出了自己的兽皮和兽骨,还有一些昨天没吃完的山羊肉,都煮熟过的,虽然凉了,但还新鲜,没有坏掉,能吃。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新鲜山货。
虽然他不会晒,但木耳之类的,保存一两天并不是难事,他也就一并弄了点来卖。
总之,先搞点钱,换身行头。
骨头,肉,毛皮之类的东西,都不便宜,而且也很少见,寻常行商和山民是没有能力搞到这些东西的,所以刚刚一摆出来,就有一堆人围了过来。
“小兄弟,你这件山羊皮怎么卖啊?”
“这位大哥,你这块狐皮多少钱?”
“这肉有多少?给我切一斤吧。”
基本没等几分钟,生意就开张了。
李启在进城之前,就已经想好了价格,所以自然从善如流,自然的应对起了客户,开始讨价还价。
沈水碧就在旁边蹲着,假装别人看不见自己。
兔子一向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