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就当嫁妆了
停下脚步,在狄婵儿的注视下转身看了眼刘贵,对着他摆了摆手,然后便出了这座小院。
刘贵一脸期盼的站在台阶上,不知为何,他感觉到这个叫李天顺的捕快很靠谱,有种儿子一定能找回来的预感……
而出了吏部衙门的李天顺却并没那么轻松,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有所预感,刘贵儿子的结局应该不会太好。
要知道,当时车上装的可是整整十匹提花丝绸。
这个时代的一匹丝绸折合上辈子的尺码,大约都有一米宽,三十米长。
就算制造一匹素织丝绸,也需要两个工人五天工,如果是提花丝绸就更繁琐了,需要四个工人同时在一台织机上操作,至少需要十天工,这还不包括牵经和卷纬的工序。
这么复杂的工费加上蚕丝的费用(在大齐朝蚕丝又被称为软黄金),一匹丝绸的价格最高可达十两银子,何况这小子还带着十匹丝绸。
在这个丝绸可以代替货币时代,一百两银子的丝绸足以让犯罪分子铤而走险。
可要想破这个案子真的很难,每每这时,李天顺就非常怀念那个头顶满是监控,手机可以技术定位的时代。
看来要想有所突破,只有学习那位伟人的方法——发动群众了。
另一边,吃了顿免费小零食的狄婵儿心情却非常愉悦。
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她,看着骑在小母马上,比自己足足矮了一头的李天顺忍不住笑道:
“我说你就不能换匹马吗?别跟我说你没钱啊,赵叔可是分了你五百两银子呢!”
被打断思路的李天顺先是一愣,随即摸着小宏光的头,扬起脸看向小警花道:“我是一个重感情的人,这马骑得很舒服,不想换了。”
“要不~我送你一匹?”狄婵儿笑眯眯地问。
“行!”李天顺的回答异常干脆。
“呸,想得美,哪有女孩子给男人送东西的?”
“就当嫁妆了。”李大捕快嬉皮笑脸的道。
“李天顺,你竟然敢占我便宜,不理你了!”狄婵儿的俏脸瞬间变成了一块红布,拨马就走,速度快得惊人。
害得李天顺又是打马屁股又是夹马肚子,好不容易才追了上去,冲着她喊:“你去哪儿啊,慢点儿慢点儿,别把我的小宏光给累坏了!”
“不是回京兆府吗?”狄婵儿剜了他一眼道,继续打马前行。
当看到李天顺着急的样子时,嘴角却难掩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