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完全!
他们都看着苏旭。
三大爷也是一脸惊讶。
只有张佳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易中海道:“苏旭,你还有别的事吗?”
没等苏旭说话,颜先开口了。
“贾昨天说她妈妈去地窖里偷苏旭的食物。”
“这件事还没解释清楚。”
苏旭文听到这里,向颜竖起了大拇指。
我自己的这条板鱼不是白送的,这个颜是真的用了。
苏旭回答说:“是的,贾说她妈妈要偷我的食物。”
“更何况,如果张佳没有和徐大毛通奸,他为什么要去《欢乐跑》里的地窖?”
“根据这两篇文章,可以确定张佳打算偷我家的冬菜。”
张佳很快否认了:“不,我没有。”
苏旭把手指并拢,指了指张佳的家人。“如果你不是偷菜,那你一定是和徐大毛有一腿。”
“既然是通奸,你没有理由要求徐大毛赔偿。”
张佳被苏旭的质问弄得惊慌失措。
“啊,我。”
一时间,她已经陷入了苏旭设下的思维陷阱。
要么她去地窖偷菜,要么她去地窖和徐大毛搞暧昧。
只有一个选择。
如果她同意和徐大毛发生关系,她就要把徐大毛的赔偿金退回来。
毕竟,通奸是两情相悦的事,没有所谓的猥亵。
但是已经拿到八块钱的张佳显然不愿意退钱。
也就是只剩下一条路了。
贾听了,懊悔不已,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
昨天我不小心,爆料了我妈在偷菜。
昨晚他说这话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易中海还没来得及说话,颜已经对说话了。
“张,你是承认偷了苏旭的饭,还是承认和徐大毛有一腿?”
“过去和男人通奸,却要泡在猪笼里。”
苏旭看了一眼颜,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
颜的话是打蛇打七寸,直接指控通奸。
张佳恶狠狠地看着颜,恨不得扑上去直接抓住他。
在颜的带领下,邻居们也在谈论这件事。
易中海说:“苏旭,既然张没有偷你的粮食,那就完了。”
“毕竟大家都是邻居。”
“朋友要和好,但不要结婚。”
显然,易中海想得过且过,为张佳说情。
苏旭笑了笑,道:“爷爷,你问徐大毛同意吗?”
“人家妥妥地丢了8块钱出门。”
“你要这么说,那就让张把徐大毛的8块钱还回去吧。”
徐大毛一听,顿时兴奋起来。
“是的,如果张佳不赔偿苏旭,那我也不用赔偿张佳。”
闻言纷纷附和。
很明显,这次是徐大毛说了算。
已经吞进去的8元钱,张佳自然不愿意再吐出来。
她翻了个白眼,想了想,说:“苏旭,我也没给你夹菜。告诉你,我会付你50美分。这就够了。”
大白菜才三毛钱一斤。
十斤才三毛钱。
有趣的是,张佳认为他可以支付50美分。
颜说话了。
"张、苏绪的食物不仅有白菜和萝卜,还有莲藕和红薯"
“偷大白菜,给五毛钱就不错了。”
“但是你会得到什么呢?”
“那不止五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