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一个卑微的憎恨
“时间总算到了!
!”
视线稍微向前推移差不多一年左右,中原、西安以东,沿着洛河一直向下,这里有一个村子,叫刘家村。
整个村子基本上都是农家汉,目不识丁,常年与土地打交道,除了妇道人家略微有些能说,比如那个瓜皮又偷老娘的果?又比如说你这怂瓜又惹事?还有天杀的地里刨食不见你这么有力气...。
总之,这是一个和谐有安宁的地方,并且小日子蒸蒸日上,这不前不久村子里就出了一个读书料子,十三岁成了童生,十五岁得秀才,如今年方二九已然成了举人,这可不得了,村里出了一个官老爷啊,算是村坟里面冒了青烟,这下可好,整个村子都能免租金了。
大宋不差钱,商业无比发达,举人不纳税,因此没有任何犹豫的全村人都将自己的土地挂在了这位举人老爷的名下,十取一,少了太多。
可以说日子越发红火起来,那举人老爷也成了村子里的红人,被各方捧着。
这人呢,叫刘玺,长的风度翩翩,且能言善道,配上书生杉,和常年在地里刨食的人不同,是同村大部分女性爱慕的对象。
无疑,这位就是宝莲灯主角之一,引发了一连串的故事,一直到沉香劈山救母,更改天条为止。
如今的他毫无疑问处于人生最风光的时候,前不久还跑去向东大概二十里之外的娘娘庙提了首诗。
看看这逼装的,果然,人不能膨胀啊,一膨胀铁定要出事情。
你说他为何后面招劫?过的那么不安详?
这就是了!
其实,你还是好的了。
瞅瞅人纣王,一首诗,国家都给坑了。
你特么那个时候举人都还不是,题诗没被打死真正是你运气好了。
娘娘庙啊,里面供佛的那是什么?是神仙!
你去人庙里题诗,还特么是情诗?这和当面调戏人姑娘有啥区别?亏得二郎神不在,不然能一巴掌当场就拍死你!
说来也是怪,凡人跑去神仙庙调戏神仙,娘娘发怒打算弄死对方,结果太白金星跑来说你和他有三世姻缘,特么这不是坑爹吗?
明明天条上写的明明白白,神仙与凡人不能有爱情,这点还真没错,因为会霍乱人间。
总之不管那七七八八的,刘玺他题诗了,也心满自得的回来了,走起路来都是六亲人不人的步伐,一颗头台的高高的,也不知道是想仰视别人还是俯览对方,毕竟他身高也就一米六四,那个时期很典型的身高。
回忆一下杨婵,没有高跟鞋,大概也有一米七二,穿上了怕不是直奔一米八。
就这身高差距...,啧!您不自卑吗?
今天,刘玺一个人坐在自己的屋子里,他眼神儿很是阴戾,与正常时候截然不同。
他静静的坐在房间里,一颗心满满都是暴虐与怨毒。
多久了,他等待多久了?
终于,等到这一天的来到了。
你们,想不到吧?
若用恨意的大小来形容此刻刘玺内心的感情,那么将这个世界毁灭,将漫天的诸神都给杀死,大概能稍稍缓解他内心的痛苦了。
宝莲灯?
劈山救母?
嘿嘿,呵呵,哈哈哈。
刘玺笑着,笑的无比的冷漠,满目充斥着冰冷,无比的冰冷。你们想不到吧?我也能够记住发生的事情?
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注定的。
杨婵一千多年前为何饮酒以至于失魂?就是因为想要彻底忘掉所有的一切。
宝莲灯的故事有很多种,而无疑这里是最差的那一种。
恋情被发现,司法天神亲自登场,作为凡人的刘玺如何能够承受经历封神大劫的杨戬的气势?本身就是个读书人,当场就被吓尿了,并且彻底绝望。
丢下沉香不管不问,整日整夜醉生梦死,最后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