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动人心弦!
蓝星上,那些流量爱豆为什么能大杀四方,引得千万少女大妈都春心萌动?
靠的不就是一张脸加唱歌跳舞吗?
陈果自信比他们强多了。
论帅气程度的话,如今的陈果,可是加强版的霆锋,少年感十足,更加白皙,无可挑剔。
论唱歌的话,完美掌控了自己肌肉并且声音本就富有磁性的陈果,如果回到蓝星上,成为一代歌神,那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跳舞的话……
算了吧,这种世界跳舞,那就太二了。
陈果又不是星爵。
还是不尬舞了。
不过就是静静的坐在那里唱歌,陈果也比什么顶流爱豆之类,强大十倍。
林秀宁发现自己快陷进去了。
沉迷男色无法自拨。
一曲唱罢,林秀宁满脸赞叹。
“你这小曲唱的很好,就是歌词太俗了,有些露骨。”林秀宁道。
陈果道:“这是民间的艺人唱的,名字就叫《天涯歌女》,本来就比较露骨,我瞧着很有意思,就学了过来。我不喜欢文人那种矫揉造作的一套,更喜欢率性自然。”
林秀宁感叹道:“那你还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啊!”
“高雅的,我自然也会。”陈果傲然道,“我虽然不是什么江南四大才子之流,但是诗词歌赋,也是样样精通。去年我去漠北闲逛的时候,看见一双大雁南飞,被猎人射下来一只,另一只盘旋在空中,久久不能离去。而后,竟然一头撞死在附近的石头上,殉情了!”
林秀宁失声道:“大雁也会殉情吗?!”
陈果道:“要不怎么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呢?在我看在,这大雁一往情深,生死相依,怕是要胜过世间许多夫妻了。”
林秀宁不知想到什么,喃喃道:“是啊……”
陈果继续道:“我便花钱找猎人买下了两只大雁,把两只大雁合葬一处,立起丘土,取名雁丘。”
“你可真是……一个妙人啊!”林秀宁看着陈果,对陈果的好感度,再度上涨。
女人多是感性的,听到这种具有人文情怀的感性的文艺故事,总是容易被打动。
陈果道:“我看着雁丘,久久不语,写了一首词,名为《雁丘词》。我唱给师姐你听,如何?”
“好啊!”此时的林秀宁竟然忘记了自己的主要目的,完全沉迷于和陈果的畅聊之中。
林秀宁从小到大,身边都是一些见识浅陋的武人,都是一些草莽,哪怕是那些苍山派的大人物,也是张口闭口武功如何,谈来谈去不过是江湖上的争名夺利。
武馆里的男人,更都是臭男人,就算不至于长得奇形怪状,但也就一般般,毫无吸引力。林秀宁不至于厌恶他们,对他们也谈不上和颜悦色,没什么好气,因此虽然漂亮,却不温柔,因此得了个“母老虎”的名声。
如今遇到陈果这样的师弟,林秀宁才发现这个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男孩子,不仅长得好看,说话也幽默风趣,更兼文采斐然,见多识广。各地民俗小故事,张口就来,诗词歌赋,精通无比,民间小调,也有涉猎。
而且为人文雅温柔,甚至能为殉情的大雁下葬,如此情怀,真是她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她只觉得这个新来的师弟聊的十分有趣,不知不觉就忘记了时间,只想一直和这小师弟聊下去。
陈果轻声唱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陈果唱的是英姐的版本,曲调谈不上多么好听,但是也在水准之上,尤其是把歌唱技巧发挥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