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毁尸,灭迹!
都自己当零食吃了。他目前还不打算和金银帮起冲突,所以没有发财的打算。
“一个月的时间,王振坤的死,应该已经无人在意,并且我也具备了初步的自保力量,是时候出山了!”
陈果想着,背着药筐,故意把自己搞的蓬头垢面,脸色难看的模样,然后才施施然走出大山。
没办法,他内在的变化太大了,不能一下展露,必须徐徐渐进。就从力气开始展露吧,毕竟他是一个少年,力量逐渐增大,是应有之理。
大荒镇。
红枫酒馆。
红枫酒馆是一家很朴素的酒馆,基本就是木质的两层小楼,破破烂烂,经常漏风漏雨,环境很差。大荒镇上,有比这好的多的酒馆,但是论客人之多,还是红枫酒馆的客人最多。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红枫酒馆是穷人消费的地方,而穷人从来都是比富人多。
这里的消费档次很低。
最低档次的酒,是掺水的烧刀子,五枚大钱就可以买一碗。再添两文钱,就能来一小碟花生米、茴香豆或者咸菜豆干,站在酒馆外头,一边与周围的穷活计调笑,一边浅饮慢食。这是最穷的客人,甚至没资格在酒馆里坐下,只能汇聚在门口,互相传递消息,评论新闻。
这种人,大部分都是镇上的扛包苦力、采药人、佃户之类的苦命人,兜里没几个钱,能每天挤出七文钱整点下酒菜,就不错了。
甚至更落魄的,就出五文钱,连下酒菜都不要,自个从路上捡个鹅卵石,泡在陈醋里,用麻布包着,到时候就在嘴里翻滚,尝一尝酸醋味,且当是一味下酒菜。
要吃饭的话,这些人通常也吃不起酒馆里的饭菜,虽然酒馆里面的饭菜已经很便宜了。他们大多去酒馆隔壁的摊位吃王寡妇家的瞪眼食。
这所谓的瞪眼食,就是王寡妇靠关系在各大家族的酒席或者酒楼拾掇出来的剩饭剩菜,说白了,就是人家有钱人吃剩下的泔水。当然,拾掇的比较早,肯定是要比泔水干净许多的。
王寡妇把这些剩饭剩菜汇在一锅,热了卖,里面甚至有肉,比如肉丸子,鸡腿,都是有钱人吃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