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十人半”会议
1985年10月15日,农历九月初二,星期二。这一天注定会载入陆帆商业航母的史册。
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 “食为天”餐饮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的“一帆东来”商贸有限公司,同时获得审批通过。两家公司均为香岛独资。
《沈城日报》第二版还有一篇豆腐块的文章,介绍了这两家公司,宣传沈城引入外资工作取得新进展。
这十多天来,沈梦楠和老白在沈城马不停蹄东跑西颠,沈傲兰也帮助打通一些关节。有关领导也为了招商引资特事特办,相关部门一路绿灯。最终两家公司以最快的速度办好了成立的手续。
食为天火锅城的场地的租赁也签了合同。地点在市内相对繁华区域,是一栋4000多平米的四层楼房。
这栋楼原来市里的一个国营纺织厂食堂和工人活动的场所。因纺织厂印染有污染问题,整体搬迁到市郊,这楼空闲了将近一年。
经过几轮谈判,这栋楼连同后面一栋可以住300多人的两层宿舍楼,最终以每年28万的租金租了下来。
28万一年的租金租下了近5000平米的楼房,陆帆觉得再便宜不过了。
实际上,这28万的价格此时不算低,此时的28万等于普通工人300多人一年的工资。更何况几乎没有人能拿出这笔钱,更没有人有魄力租下面积这么大的楼。
能解决300多工人一年的工资,对于不景气的纺织厂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纺织厂领导觉得捡了个宝,提出了一次签五年的合同,负责谈判的老白和沈梦楠当场欣然同意。
陆帆看中这栋楼有一个主要原因,这栋楼原本就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办公场所,另一部分是职工食堂和工人活动场所。
3000多平米的原食堂部分可以作为火锅城的经营场地,原来1000多平米的办公场所可以改造为集团的临时总部。
附带的宿舍楼解决了大问题,员工培训阶段和未来住宿有了着落。实实在在是一举三得。
签订合同的当天,陆帆和老白与装修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办公。拿着事先画好的图纸,详细说明了一到四层楼的改建装修要求。
装修公司给出的工期是至少三个月,陆帆提出可以增加费用,要求保质保量两个月内完成。
元旦前火锅城必须营业,他实在等不及了。每天都是花费,没有产出,时间长了,吃不消,手下的人难免也有疑虑。
一帆东来贸易公司的场地比较简单,一个200多平米的门市房,还有一个较大的仓库。
在老白、康明和李铁柱的努力下,门市房的装修已接近尾声。
装修风格征求了沈梦楠和徐静雅等人的建议,陆帆最后做了少许改动。整个装修简约中透露出一种高雅和奢华,在五爱街独树一帜。
火车站附近快餐城的选址也有了眉目, 原来的计划的书店位置没有谈成。书店确实要搬迁,但同样想得到这位置的竞争对手背景深厚。即使沈傲兰出面了,陆帆一方最终还是败北。
失望之时,却有了意外之喜。车站的一个400多平米的库房因建了新的仓库,近期刚刚空置。
这地点虽然离候车室稍微远一些,但如果把招牌弄好,远远就可以看到。再简单改造一下内部设施,可以符合快餐城的要求。目前正在沟通谈判中,租赁下来已成定局。
徐静雅办事雷厉风行,办公楼的合同刚刚签订完三天,粉刷和简单的布置工作就完成。一楼和二楼已经可以办公了。
林虎的战友后来又陆续来了冯涛等六人,在钟胜利和林虎的带领下粉刷打扫宿舍楼。
本来原本负责这活